青海新闻网讯 昨天是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省垣司法、高校、工青妇等部门团体及部分中央驻青单位,在西宁中心广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
2009年法制宣传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活动单位结合部门特点,通过展板、宣传资料、咨询等形式向过往行人宣传新中国成立60周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我国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等。
省司法厅有关人员介绍说,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四年,又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对于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发展,推动平安和谐新青海建设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以“12·4”广场宣传为序幕,接下来还将举办全省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座谈会、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组织实施。省人大常委会、省委政法委有关领导到活动点巡视。(作者: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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