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就“11·13”暴力阻挠依法拆迁事件初步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认定自焚死亡的女业主唐福珍指挥家属暴力抗法,以及唐家房屋系违法建设。对此,仍在看守所的唐的丈夫胡昌明及儿子进行了驳斥。
唐福珍丈夫:被贪官“害”了
胡昌明在自焚事件发生时正在北京上访,但相关部门仍认为其电话指挥了暴力抗法,11月15日,金牛区公安分局在四川绵阳将其抓捕,并于21日对其刑事拘留,目前仍在押于成都市看守所,胡昌明的律师刘亚军前日到成都市看守所会见胡后,对其作了书面的询问笔录,并拟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在前晚金牛区的新闻通气会中,金牛区区长马旭列举了一大堆的法律法规,称胡的建筑系违章建筑,但据胡昌明向律师介绍,建筑修建于1996年,当时与金华村委会签订了建房协议,与村委会的合同中注明由村里办理手续,费用由胡方支付,但一直未能办下来。2004年8月3日,村委会干部给金牛区规划局打电话咨询,次日,金牛区规划局工作人员实地察看胡的建筑,让其准备三份规划图,后来将胡的建筑划在红线内,并加盖公章。据胡的亲属向本报出示的规划图上,上面注明在红线内补办手续的字样。
据胡称,金华村委也向上级部门申办企业用地手续,但后来到国土局办理手续时,却适逢时任金牛区国土局局长马建国因为涉及挪用公款案被“双规”,因涉及人员调整未能办理。到了2005年再去申办时,村委会已经得到通知称要修市政道路,也将要进行动工搬迁,于是胡的厂房用地手续就此搁置,最后在2007年被认定属于违法建筑。
唐福珍之子:
难道我没人性?
金牛区前晚的新闻通气会称,在唐福珍自焚之后,其子及另一名亲属曾阻止施救,但在律师昨天会见唐福珍之子胡焱熹时,胡对律师称,自己当时并没有看到母亲自焚,并称如果知道母亲已经自焚,还阻止施救,岂不是没有人性?
据胡焱熹的律师李劲松称,他昨日在成都市看守所会见胡时,曾问及这个问题,据胡向其介绍,在有人欲强拆其房屋时,他与母亲都上了炮楼,母亲让他负责摄像,因为与母亲不在同一个方向,在母亲浇汽油并自焚的过程中,他一直没有察觉,如果发现母亲浇汽油自焚,他肯定会拉回来,对金牛区政府通报其“只顾打斗,阻止救人”,他颇为愤慨。他还介绍称,当发现母亲自焚后,他马上喊道:“我们不闹了,快救我妈”。
另据报道,唐福珍自焚身亡之后,唐的亲属在事发地的旁边搭起灵堂,进行了简单的布置以供亲友吊唁,但昨日却有多名与唐、胡两家素不相识的成都市民自发前来吊唁唐福珍,最远甚至有来自成都郊区郫县。随着事件逐步广泛报道,不少周边的市民也来到施工工地边谈论此事,对唐福珍之死倍感惋惜,也对执法机关强拆酿成悲剧颇多议论。
据南方都市报
成都拆迁户自焚 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