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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5日08:48  法制日报

  编者按在第九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由中共中央宣传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共同举办的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暨“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于12月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出席会议。座谈会由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主持。

  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唐承沛,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克农,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朱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分别在座谈会上发言。

  本报今天特辟专版,摘要刊登陈昌智副委员长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在座谈会上的发言。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暨“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领导讲话和发言摘登

  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伟大事业的重要时刻,我们即将迎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27周年纪念日和第九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一、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986年以来,通过20多年全民普法活动的开展,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得到了全面增强。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公民的整体法律素质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还需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公民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需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还需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我们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需求新变化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二、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改革开放越深入,经济社会越发展,越需要加强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精心组织实施,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把学习贯彻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全民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在全社会广泛普及宪法知识。要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加强宪法教育,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努力养成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行为习惯。要大力开展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准确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中,不断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要不断探索完善宪法学习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宪法宣传的实效性、生动性,使宪法知识和宪法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目标。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要立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宣传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尤其要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重点。法制宣传教育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以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为目标,大力加强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医疗改革等社会热点和矛盾多发领域的法制宣传,大力提倡和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要把创新方式作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途径。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推进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途径和方式,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之中,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学用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各项执法活动,把执法的过程变成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通过执法活动教育一个,带动一片,扩大宣传效果。要在法律服务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法律咨询活动,引导群众明辨法律上对与错的界限,明确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要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作用,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落实“五五”普法确定的各项任务

  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部署,明年是“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年,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对于全面完成“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谋划新形势下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要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各级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作用,切实做好“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实施最后阶段的安排部署。要对照“五五”普法规划和本地、本部门实施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对已经完成的目标要认真总结经验,对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工作,要抓紧时间加以推进,对工作薄弱环节,要及时进行查遗补缺,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继续组织开展好有声势、有特色、有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以“‘五五’普法神州行”媒体系列宣传活动为载体,再次掀起学法用法的新热潮,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要切实做好“五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要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标准。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从各地、各部门和行业的实际出发,明确检查验收的内容、步骤和方法,扎扎实实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在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同时,各地、各部门还要做好研究论证工作,为新形势下继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奠定基础。

  要加强协调,形成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执行情况检查;各地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指导水平;各部门和行业要结合部门和行业的特点,切实做好本系统干部职工和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闻媒体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效果。要通过广泛的沟通协调和动员发动,形成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优势互补、互相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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