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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被解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5日09:44  城市晚报

  ■记者 刘佳雪/报道

  本报讯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事业单位可以不与其续订该岗位聘用合同。

  □考核时间:

  据了解,2009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从2009年12月开始,至2010年1月末结束。2009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工作一般在一个聘期结束前进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期间不超过三个月的,根据情况可以合并进行。

  □考核对象:

  1、年度考核对象: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2、聘期考核对象: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一个聘期即将结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考核结果: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工资以及聘任、续聘、解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

  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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