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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告海口地税局索赔1元

  本报海口12月4日讯(见习记者 余枫 )家住海口金盘的货车司机田师傅最近遇到了一件奇怪的事:11月30日,他去海口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下称‘运管处’)给车辆办理营运证年审时,工作人员竟给他开了一张个人所得税缴税的单子,并且征的不是上个月的,而是把明年一年的个人所得税顺便也给征了。这事让田师傅百思不得其解:“个人所得税不是税务部门收的吗?怎么运管处也来征,并且征的还是明年的,这不是寅吃卯粮吗?”田师傅说。

  12月4日,记者见到了田师傅。他告诉记者,自己平时跑运输生意。11月30日,他去位于海甸岛的海口市运管处给货车办理营运证年审,交了280元的费用后,一位女办证人员告诉他,还需再交170元的税。“她当时只说让我交税,根本没说是个人所得税,也没说是征一年的!”过了一会,该工作人员递给他一张单子,单子上的征税项目令田师傅大跌眼镜,上面写着个人所得税,并且把明年的也给预征了。

  田师傅拿出一张单子,只见该单名为“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征税项目是个人所得税,征税额为171元,征税期限从2009年11月30日到2010年12月31日,收据左下方盖的是海口市地税局的公章。“一般征税的不是地税局吗,怎么运管处也代收了,并且还把明年的也征了?真是太奇怪了!”田师傅说,当时拿到单子他本不想交,但若不交营运证也拿不到,无奈之下只好交了。

  之后,记者采访了海口市运管处处长助理徐加銮。他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征收个人所得税,主要由于个体司机流动性大,税务部门征税难度大,因此之前海口市地税局和他们签有委托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协议,由他们对个体司机代为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强制性征收田师傅明年一年的个人所得税,他表示,主要原因是为田师傅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刚来,不熟悉业务,对此,他代表运管处向田师傅表示道歉。同时,对于田师傅被多征的个人所得税,运管处将与地税部门进行协商,退给田师傅。

  之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海口市地税局王冀局长。王局长表示,运管处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权力,确实是他们授予的。

  对于运管处将个人所得税与营运证捆绑的做法,王局长当场表示不能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作为办理营运证的前提条件。

  同时对于运管处强制性地提前一年征收田师傅的个人所得税,王局长表示,这明显属于越权行为,也是违反税法的,要求运管处立即纠正违法行为。

  对于相关部门的表态,田师傅并不接受,“我为的不是钱,而是想讨一个说法!”目前,他已向龙华区人民法院对海口市地税局提起诉讼,准备索赔精神损失及误工费1元,并要求当面赔礼道歉。目前海口龙华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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