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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不得设于楼下住户的卧室客厅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5日17:43  厦门网-厦门晚报

  连日来,本报连续报道了“一套改多套”现象、原因和整治难点等。那么,这种改造哪些行为涉及违法呢?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建设与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魏晓荣。

  建筑结构原则上禁止拆改

  魏晓荣说,对建筑室内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关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作了多方面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归纳起来有:禁止损坏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将卫生间布置于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不得将地下室(半地下室除外)改为居室;不得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和擅自移装共用设备等。

  如果装修活动涉及拆改建筑主体或承重结构或建筑结构时,已对建筑的使用安全构成威胁,属于严重的违法装饰装修活动,应尽快纠正和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

  建筑结构原则上禁止拆改,但并不是绝对禁止拆改。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装修拆改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其一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施工图纸;其二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设计施工图纸。如果不具备两者条件,建筑结构是不允许拆改的。

  在住宅室内拆改、增设墙体是装修投诉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装修人拆改的是室内的非承重墙,不属建筑结构,也没有违反有关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但是,楼下的相邻人又认为这种拆改和增设墙体行为会对其正常的生活居住产生不利影响,坚决反对这种装修行为。

  事实上,从建筑结构上来说,楼板作为建筑主体,有其相应的设计负荷,与整体的建筑结构形成共同的受力体系。拆改并在楼板上增设墙体可能导致两个危害后果:其一,因建筑使用功能发生重大改变,影响下层相邻人的正常居住使用;其二,增加楼板荷载而改变了楼宇的受力体系,危胁居住安全。

  魏晓荣说,当装修拆改并增设墙体导致这两个后果出现时,应属法规禁止的装修损坏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违法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查处。

  如何认定装修行为增加了楼板荷载并改变房屋受力体系?这需要进行技术鉴别和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机关可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验算,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也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楼板荷载也有承重限制

  厦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蔡总工介绍,住宅楼每平方米的承受力不低于150公斤,差不多3包水泥的重度,高层和低层均可参照这个标准进行设计,每栋楼在设计时,都有相应的数值。

  蔡总工说,按照规定,一般是不允许在室内增设墙体隔成许多间的,因为这样会改变房屋的受力体系,影响房屋质量安全。对于已经改造后的住宅,墙体已经建成的,可以通过目测观看房屋是否出现裂缝等现象进行判断。

  【读者声音】

  政府执法应该硬起来

  吴先生:现在楼体的地板承重是按照每平方米150公斤设计的,一套改多套会增加很多隔墙,增加卫生间,还要加厚地板,这样每平方米地板所承受的重量远远超出设计的好几倍,对房屋使用的破坏性是很大的。

  周女士:一套改多套不仅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同利益,同时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厦门是文明城市,政府连这种情况都管不了,那还叫什么文明城市?今年5月国家出台法规禁止一套改多套,7月份广州就出了一个政府令,要求一套改多套的业主在7月份之内自行整改,否则就要处予最高10万元的罚款。

  谢小姐:这两天晚报关于“一套改多套”现象的报道,厦门的有关部门是不是不作为了?任凭“群租”房蔓延下去,万一发生事故,真的是想逃都来不及。有关部门是不是要等到发生事故、付出血的代价时才会有所行动呢?

  江先生:一套改多套本身就违章,有关部门就是执法不力,倦怠管理。厦门是文明城市,报道要硬一点,城管要硬一点,市政府要硬一点,不然整个厦门会乱掉的。

  记者互动邮箱(请附上联系电话):wbnews@139.com

  记者 王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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