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南女工陈某敏因为屡屡被指第三者,勾引她人老公,竟刀砍“姘头”的发妻(详见本报今年9月15日报道)。昨日,晋江法院一审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某敏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湖北女子汤某和陈某敏同在晋江东石一工厂食堂打工,汤某怀疑陈某敏与丈夫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曾多次辱骂陈某敏。陈某敏因此怀恨在心,心生杀机。8月24日,陈某敏发现自己的蚊帐(汤某所有)被汤某扔到垃圾堆,便找汤某理论,又遭到一顿辱骂。当天早上7时30分许,自感名誉受损的陈某敏一怒之下,持菜刀朝汤某脖子猛砍,直至汤某以孩子为由,才劝服陈某敏放弃行凶。
法院认为,陈某敏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属犯罪中止,且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决定对她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