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杭州交警巧对碰瓷大家夸他幽默机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6日02:45  都市快报

  

杭州交警巧对碰瓷大家夸他幽默机智
昨晚还在巡逻的廖建宽警官 见习记者 贾代腾飞 摄

  记者 夏阳

  昨天,快报19楼论坛首页有这样一个帖子《银色宝马路遇碰瓷,看交警叔叔如何智对》。发帖人网名叫“不是商人”,帖子原文如下:

  前几天去世纪联华庆春店买东西,买好以后骑自行车准备回家,路过旁边的一个巷子,好像叫六克巷,亲眼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真是大快人心哦,很佩服这个交警叔叔。大家听我来讲一讲哦。

  只见一辆银色的宝马轿车停在巷子中间,有两个人用手互相指着好像在吵架,旁边还围了好多人,我这个人好奇心重,就凑过去看了看。只见一个30多岁的男的,穿着黑色的夹克,用一只手捧着另外一只胳膊,嘴里说,“我又没有让你赔钱,你带我去医院看看,没有骨折就算了。”另外一个人好像是驾驶员,胖胖的,说“看什么看,就轻轻碰一下,有什么事情,你就是敲诈。”旁边一个老年人说,“碰着这些人,算你倒霉,你赔他50块钱算了,省得麻烦。”被撞的那个人很不服气,说“我不要钱,你带我去医院看看好了,我不是为了钱”。

  这时候,一辆闪着警灯的两轮摩托过来了,好像有人报了警。一个年轻的警察叔叔下车走了过来(这个交警叔叔我经常在这里看到),用很大的声音说:“怎么回事,有没有人受伤,要不要叫120,驾驶员请出示驾驶证。”驾驶员赶快把驾驶证拿了出来,然后把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好像是反光镜刮到了那个人的胳膊,不过速度很慢,应该不会受伤。被撞的那个人赶快把胳膊抬起来给交警看,说,“看,都撞肿了,还没有事,让他带我到医院检查。”交警叔叔盯着被撞的那个人看了一会,两个人开始了一段经典的对话。

  交警:你叫什么名字,哪里人,身份证拿出来。

  “被撞者”:我是贵州人,叫张军(音),身份证没有带,号码我记得。

  交警:身份证放在哪里?

  “被撞者”:采荷新村。

  交警:几幢几单元,正好我也住在那里。

  “被撞者”:我忘记了。

  交警:住的地方也会忘记?

  “被撞者”:难道身份证没有带,我被撞了你们就不管了吗,我的病就不看了吗?

  交警:不,一定要管的,而且我们一定要管到底的,不过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该属于一般处理(我可能听错了),双方一定要带证件的。

  “被撞者”:哦,你们这里的交警这么麻烦,算了,让驾驶员赔我50块钱,我自己看好了。

  这时候,那个驾驶员说,算了,我赔你50块好了,今天算我倒霉。

  正当驾驶员准备拿出钱递给被撞的那个人时,交警叔叔又说话了,也很经典。

  交警说:“不行的,现在私了已经晚了,你们已经报了警,而且有人受伤,这个事故一定要我们处理的。”

  驾驶员和被撞的那个人都张大了嘴,旁边看热闹的人也说“他们私了就算了”,交警叔叔又说话了,和被撞的那个人又开始了一段对话,更经典的。

  交警:我现在开摩托车带你到采荷新村把身份证拿过来,距离也不远,然后让驾驶员带你到医院去看病,好不好。

  “被撞者”:啊,其实我的身份证忘在老家贵州了。

  交警:这样子啊,那你叫你家人把身份证邮寄过来,我们再处理吧。

  “被撞者”:哦,你们这里的警察怎么回事,今天算我倒霉,我也不看了,我自己回去搽点药水算了。

  说到这里,那个人转身就走了,人们都哈哈笑了起来,驾驶员赶忙说谢谢谢谢。

  (以上对话,不是原话,很多是我自己复述的,难免有错的地方)。

  “这位交警谁嫁了他都幸福!” 19楼网友齐赞交警

  截至昨晚7点,这则帖子的点击率有44170次,跟帖545次。大家都对交警的做法表示赞赏。

  网友“kawayi1982”:爽,支持这样的警察叔叔,要是个个都这样,就会少很多这样的丑恶者了。

  网友“我是杭州姑娘儿”: 机智的交警!有如孙悟空的火眼金睛!

  网友“fairyblithe”:哈哈,这交警牛!

  网友“hzwzw”:向警察叔叔敬礼,您辛苦了,说的话也很经典。

  网友“核桃王”:这位交警的工作经验相当丰富,而且用在实际中,敬佩!

  网友“q123o123”:家附近有这样的好交警,心里真高兴~~这个巷口我天天过的,有他在,心里踏实。

  网友“七喜猫”:这位交警谁嫁了他都幸福!呵呵一看就知道有勇有谋,而且还不乏幽默感!

  ……

  同时,网友还提了一些问题,比如:“对方真的出示了身份证怎么办”“难道车祸受伤的人都要登记身份证”?

  碰瓷的人一般不带身份证遇到碰瓷一定要报警

  事发路段,属于下城交警大队二中队。昨天下午,记者把这篇帖子打印下来,带到中队。徐中队长正在值班,看了帖子后,他说在印象中确实有这么回事。于是,我们找到了当时的民警——廖建宽警官。他32岁,2005年入职。

  昨晚6点左右,给廖警官电话时,他正在处理一起事故。事故处理完后,他接受了采访。他说,这起事件是本周一或周二发生的,自称被撞的那个人大约30岁,1.65米的个头,说普通话,穿深色夹克。

  记者:发帖人说,你盯着被撞的人看了一会儿,是不是这样?

  廖警官:我当时确实朝那个自称被撞的人盯着看了会儿。因为在六克巷里,我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碰瓷了,以前也被我赶跑过,这次的这个人,我不认识。

  记者:为什么判断这是碰瓷?

  廖警官:这次的事和我之前遇到的都一样,他们(碰瓷的人)一般都找比较高档的车下手。也是反光镜刮了一下后,说自己胳臂肿了,要求去医院。不过他们的胳臂确实是红的。这次那个人是左手胳臂红,如果让他把右手袖子翻起来,可能也是红的,不过我没有让他这么做。

  记者:为什么坚持要被撞者出示身份证?

  廖警官:我们原来碰到过几次碰瓷,我们也和事故民警沟通、总结过,碰瓷的人一般不带身份证的。因为所有的事故都有登记,碰瓷者登记了身份证后,我们一查就知道这个人发生了多少次同样的事故。碰瓷的人一般都是报身份证号码,这个号码也肯定是别人的。

  记者:帖子中提到,事故中有人受伤应该属于一般处理(发帖人可能听错了),双方一定要带证件的。平时事故的处理是不是这样的?

  廖警官:当时我这句话是这样讲的,伤人事故,大队要按照一般程序处理,需要事故民警处理,证件都要提供。但如果是正常的受伤事故,需要先把伤者送医院,然后登记证件。

  记者:你真的住在采荷?

  廖警官:哈哈,当然不是,我对那边比较熟悉的。

  记者:帖子里说,当时司机都要给被撞者50块钱了,你为什么阻止?

  廖警官:当时50块钱的说法,好像是旁人说的。当时宝马车的驾驶员也没有准备给钱。那位驾驶员说“别看我开的是好车,但我只是给别人开车的”。

  记者:为什么不让司机送被撞者去医院?

  廖警官:他们(指碰瓷人)的伤都是真的,到医院的诊断结果都是软组织挫伤,但医生无法证明,这是新伤还是旧伤,是不是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伤。

  记者:以前有没有赶跑过碰瓷的人?用什么方式赶跑的?

  廖警官:以前也是要他们出示身份证,他们出示不了。是2007年还是2008年发生的我已经忘记了,那次我还比较嫩,遇到个碰瓷的,他说身份证在家里,我让他回家取,我原地等他半小时。当时虽然知道他不会来的,但我真的等了半小时。这次我说用警车送他去拿身份证,他肯定也不会去的。

  记者:网友提出,如果对方真的出示了身份证怎么办?

  廖警官:我们会甄别身份证的真假,如果是真的,也没有办法。不过碰瓷者用真实身份证的话,每次事故再小我们都会登记,一查就能查到这个人发生过多少次事故,更容易判断他是不是碰瓷。

  记者:如果遇到碰瓷的人,该怎么办?

  廖警官:一定要报警。

  当事司机说处理得非常好我非常感谢他

  谢先生是当事司机,他说:“我是给公司开车的,当时开车在六克巷,速度很慢,那个碰瓷的人朝我走过来,然后用手甩一下后视镜,说我撞到他了。

  “后来交警来处理的,一定要让他出示身份证。我和交警都说,如果真的是事故引起的受伤,登记身份证后,我们一定会处理,一分钱都不会少。后来僵持了十多分钟后,那个人走了。这个交警处理得非常好,我也非常感谢他。”

  碰瓷

  清末,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手捧“名贵”瓷器,在闹市街巷瞅机会故意让行驶的马车不小心“碰”他一下,手中瓷器落地摔碎,趁机讨要赔偿。

  “碰瓷”这种行为,多被定性为敲诈勒索罪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最高刑为7年有期徒刑。

  在今年11月2日,重庆渝中区警方成功摧毁一个采取“碰瓷”方式人为制造交通事故、骗取财物非法获利的犯罪团伙,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37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依法逮捕。

  11月5日,河南省郑州市专找外地车“碰瓷”的数名被告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最高直至死刑。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