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人社部在成都等7市试点城镇居民生育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6日06:07  国际在线

  本报讯(记者 黄旭阳)记者从劳动部门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确定成都市作为城镇居民生育保障试点城市。

  据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解决城镇居民生育保障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开展城镇居民生育保障试点工作。经研究,确定吉林省长春市、江苏省南通市、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省常德市、广东省惠州市、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铜川市等7个城市作为城镇居民生育保障试点城市。成都市将定期与试点城市进行交流。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