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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退房住户可住临时中转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6日08:09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郑佳欣通讯员/穗房宣)广州市将出台实施全国首个保障房扣分办法,住户两年内累计被扣分达20分将被退房,引发各界热议。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昨日表示,不会让被收回房屋的保障房住户无家可归或露宿街头,将参考香港的做法,安排其入住临时中转房屋。

  全国首个规范保障房小区居住文明的政策———《广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下称《办法》)拟于近期印发实施。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加强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不与低保发放挂钩,更不会对低收入家庭增设门槛。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的居住行为,扣分只是手段,不是目的。

  擅自装修将被收回房屋

  “作为没有资格享受保障性住房福利的纳税人,我最关心有没有人滥用了保障性住房福利。”有市民认为,保障法管理应重点防范“假穷人”。

  对此,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办法》列出6项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包括:擅自将租住的住房转让、转租、出借、调换的;擅自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的;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租住住房3个月以上的;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经济适用住房6个月以上的;擅自对租住的住房进行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

  该6项违规行为的扣分值定为20分,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作出任一项严重违规行为时,将被收回房屋。

  “不会让违规住户无家可归”

  “保障房住户被收回房子后,一时间无处安身,会不会因此露宿街头?”有市民担心。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昨日强调,不会让被收回房屋的保障性住房小区住户无家可归或露宿街头。对在2年内被扣满20分而被收回房屋的保障房住户,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参考香港的做法,安排其入住临时中转房屋,在临时中转房屋住满若干个月后,按规定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可再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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