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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案罪名初定

  2008年11月23日,因涉嫌数项经济犯罪问题,国美集团的老板黄光裕被公安机关拘查,直至今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这位正处不惑之年的昔日中国 “首富”,已经被确定将面临行贿罪和内幕交易罪两项罪名的指控。而此前被媒体提及的另一项重罪偷税漏税罪,据消息人士称,是否列入起诉罪名中还没有最后定下来。

  接近本案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经过两次补充侦查,该案件已经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的尾声。“相关的证据材料也都已经整理完毕。即将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待法院立案即可审理。”而记者也获悉,黄光裕家族已经为黄光裕、杜鹃夫妇延请了数位中国著名的刑辩大律师作为辩护律师。

  记者了解到,“黄光裕案”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来负责调查取证,目前仍在进行审查起诉阶段的工作。由于二分检对应的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因此“黄光裕案”将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

  “相关方面打过招呼,参与案件审理和接触卷宗的法官、工作人员对案件具体情况要保密。”知情法官告诉记者,目前检察院已经就起诉的罪名等与法院进行过初步的沟通。

  据《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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