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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为何不敢管教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6日14:0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张演钦报道:昨天,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分会第6届学术年会在华南师范大学召开。广东教育学院教育系副主任郭凯提交的论文发出了“天问”:教师为何不敢管教学生?

  教师不敢管教学生,是当今中国的一大怪现状,甚至出现了极端的“杨不管现象”。何为“杨不管现象”?2008年6月12日,安徽省长丰县双墩镇吴店中学的两名学生在上课时打架,导致其中一人死亡。授课教师杨某某选择站在三尺讲台上充当“看客”,并不加以制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杨因此被称为“杨不管”,教师不敢管教学生的现象因此被称为“杨不管现象”。今年9月6日,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节目就教师的“批评权”进行了专门讨论,并在新浪网发起了对班主任的调查,参与调查的有2000多人。结果显示,“有了《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老师批评学生就不再缩手缩脚了”的投票比例不足30%,而认为“老师确实不敢批评学生”的比例高达72.6%。

  郭凯认为,教师为什么不敢管教学生?原因很多,而教师管教的范围、程序与方式不明确,是导致教师不敢管教学生的原因之一。郭凯说,许多国家和地区教师管教学生的规定值得我国借鉴,他们对管教的规定比较具体,教师在管教学生时完全可以放开手脚。譬如美国对学生的管教措施分为一般管教和重大违规事件的惩戒,前者包括口头训诫、剥夺权利、课后留校、学业制裁等,后者包括短期停学、长期停学、惩罚性转学、体罚等。如果规定不具体明确或比较模糊,如果出了事,法院在判决时有时会撤销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规定。

  ■链接

  台湾地区的规定

  台湾地区2007年6月22日颁布的《学校订定教师辅导与管教学生注意事项》第22条指出,教师采取的一般管教措施有:适当之正向管教措施;口头纠正;调整座位;要求口头道歉或书面反省;列入日常生活表现记录;通知监护权人,协请处理;要求完成未完成之作业或工作;适当增加作业或工作;要求课余从事可达成管教目的之公共服务;取消参加正式课程以外之活动;经监护权人同意后,留置学生于课后辅导或参加辅导课程;要求静坐反省;要求站立反省,但每次不得超过一堂课,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两小时;在教学场所一隅,暂时让学生与其他同学保持适当距离,并以两堂课为限;经其他教师同意,于行为当日,暂时转送其他班级学习;依该校学生奖惩规定及法定程序,予以书面惩处。同时也对教师违法处罚学生的措施列出了参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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