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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拆迁变成一场战争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7日02:55  汉网-武汉晚报

  

当拆迁变成一场战争

  当毒蛇、迷彩服、钢管、燃烧瓶、汽油等危险物品频频出现在拆迁现场,拆迁正在演变成一种极其危险的高强度对抗战,最近,随着成都一位女业主唐福珍在拆迁现场自焚身亡,拆迁带来的生命之债已如此惨烈——

  拆迁之战中的三位女性

  曾经有人对我说,“拆迁之战已烽火遍地”。我总以为这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可现如今,面对如下种种事实:辽宁被拆迁者一怒之下捅死前来强拆的保安;上海的被拆迁户女主人潘蓉在屋顶拿燃烧瓶和当地政府组织的拆迁队对峙;更为惨烈的是,前几天成都金牛区一位女业主唐福珍面对强拆,在屋顶自焚,因伤重终于不治。肯定还有许多不被我所知的强拆冲突发生在这块土地上。我已不能否定“烽火遍地”这个说法了。

  如果拆迁是一场战争,那么交战的双方是谁?他们交战的武器又是什么呢?

  如果拆迁是一场战争,这是一场力量毫不对称的战争。唐福珍自焚,这样悲惨的事情,当地有关部门将这一事件名之为“暴力抗法”。浇汽油自焚,这举动确实够暴力了,但唐福珍的“暴力”伤害的最终是自己的生命。大概,这种自残的抗议行为,在某些官员看来,也是大逆不道不可接受的,因为刺激了他们的眼球,或者还能引起公众愤怒,给他们以舆论的压力。对拆迁者来说,这样一种“抵抗”如果都消失了,那么才真是天下太平。

  一位母亲,在这个冬天,为了保护自己栖身的房屋而自杀,撇下了年幼的女儿,而且这样的行为发生在众多政府官员的眼皮底下,因此可以说点燃打火机的不是唐福珍,而是这些官员。更难以让人接受的是,躺在医院中的她在弥留之际,亲人想见她最后一面都不可得,被看管的官吏们阻挡,并说:你们要冷静,我要请示领导……一个人,房子被人拆了,自杀后自己的尸体竟然也被拆房的人控制。等她的女儿长大成人后,不知道如何回首来看今日这一幕。

  这样的悲剧发生了,如果还纯粹地用法理来分析,这个房子该不该强拆,唐女士自焚合适不合适,已经不是冷静而是冷血了。以死对抗,是弱者不得已的武器,连这种方式也被谴责,难道一个人失去了生命,也不能触动某些官员坚强的神经。即使古代的帝王,最畏惧的是臣下的“尸谏”;古代的县官,如果治下出现民妇抗税上吊的事件,够他喝一壶的。可现在呢,他们希望亲属“冷静”和公众“理性”。

  两年前,重庆最牛钉子户赢得了胜利,那件事中也有一个坚强的女性吴萍。现在看来,重庆钉子户起了很不好的作用,它让后来遭受同样境遇的被拆迁户多了些幻想,以为自己也有吴萍那样的好运气。殊不知,吴萍的幸运是难以复制的,而唐福珍的不幸恐怕是常态。

  吴萍的幸运,潘蓉的悲壮,再到唐福珍的惨烈,我们似乎可以看到拆迁这场战争往下走的逻辑,那么,何时才是终期?

  ·1996年,在成都市区做服装生意的唐福珍夫妇被家乡金华村的村长说动,回乡投资办厂。当时,他以5万元优惠价格和村委会签订了969.8平方米的《建房用地合同》,建房后投资数百万元装修。那几年,胡昌明夫妇成为政府招商引资成功的一面旗帜。

  ·10年后被当地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要予以拆除。

  ·2009年4月10日,成都市城管依法对唐福珍前夫胡昌明的违法建设实施拆除,当时唐福珍往身上浇汽油阻止,拆除被迫终止。

  ·沟通无果:金牛区城市认定违法建筑依法不予补偿,但出于“体恤民情”之意,提出给予一定程度赔偿,胡家则提出800多万元赔偿要求,双方沟通未果。

  ·2009年11月13日早晨,城管数十人着迷彩服,持械强行拆迁。女主人唐福珍以死相争未能阻止政府组织的破拆队伍,最后“自焚”于楼顶天台,烧得面目全非。数人被拘,数人受伤住院,政府部门将其定性为暴力抗法,被拆户控诉政府暴力“拆迁”。16天后,唐福珍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12月3号,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通报,区政府认定胡昌明所修房屋属违法建设,金牛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拆除胡昌明违法建筑,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但唐福珍自焚过程中,由于判断不当、处置不力,金牛区政府已对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做出停职接受调查的建议。

  我们为什么不能有一次“伟大的妥协”

  唐福珍用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原本宝贵的生命,既缺乏对生命的“珍”视,也无法享受人生的“福”祉,“福珍”仅仅有了辛酸的意味。但谁也无法漠视,当唐福珍将汽油倾倒在自己身上,并决绝地点燃的瞬间,她心中一定有一种悲愤难抑的痛楚和伸张无门的郁闷,否则,她不会自绝于世,这是人的生物属性。德国哲学家叔本华说:“当一个人对生存的恐惧大于对死亡的恐惧时,他就会选择自杀。”而人类对生存的恐惧,莫过于对生活的绝望。或者换句话说,当一个人对现状或未来彻底失望的时候,生存的动力便荡然无存,这时,她便会以自我了断的决绝,表示自己的愤懑和抗争,哪怕是徒劳无益的举动。

  在大兴土木的今天,城市房屋拆迁引起激烈对抗,全国每天不知凡几。透过一桩桩暴力强拆的表象,背后是利益的激烈争夺。但无论如何,这种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不能以死人为代价。以牺牲无辜生命换来的经济发展,失去了本原的意义。

  由此,我想到美国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妥协”——美国议会建立时,由于大州和小州人数相差很大,如果按照人口比例决定议员人数,小州的利益难以体现;如果平均分配,每州不论人数多寡,名额都是一样,大州又会吃亏。为此,美国人一开始争执不休,但最终达成“妥协”:同意国会众议院以人口比例确定议员人数,参议院则不论州的大小,每州两名议员,以确认小州的利益也有保障。这种妥协看似折中,却是一个了不起的历史进步。如果互不妥协,历史会陷入僵持,甚至僵持多年。所以,这被美国历史称作是“伟大的妥协”。在人类历史上,伟大的“胜利”多如牛毛,伟大的“妥协”却绝无仅有。亦因此,美国人非常感谢他们的前辈。因为这种妥协需要高度的理性精神、智慧和道德的力量。如果一方以强力压服另外一方,从长远的历史角度来看,未必就是一种真正的历史进步。

  不妨以此观照一下我们的拆迁,为什么博弈双方,就不能达成某种妥协呢?比如,当出现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先行暂缓拆迁;或者《城市房屋管理拆迁条例》中的“强制拆迁”,应当以避免“暴力”为底线。等等。从本质上说,这是呵护人权的一种体现,也是实现法治政府、使政府由管理思维转向服务思维的一种进步。

  到底是谁在

  暴力抗法

  11月29日晚,成都市金牛区居民唐福珍死了。

  16天前,她因阻止有关政府部门拆迁而站在楼顶抗争,最后泼上汽油用打火机自焚。如今,唐的数名亲人或受伤入院或被刑拘,地方政府将该事件定性为暴力抗法。

  拆迁拆出人命的不只是唐福珍一例,强行拆迁引起市民与政府对峙的也不止这一例。被拆迁的一方有拿砍刀的,有拿燃烧瓶的,有拿砖头和石块的,现在这例却是往自己身上淋汽油。拆迁方的武器装备就精良多了,有挖掘机,有铲车,有水枪,有盾牌,有钢管。用“小米加步枪”对抗全副武装的特警,结局自然是注定的。打不过怎么办,哥哥唐福明称,妹妹唐福珍正是因为“看到亲友被打得很惨”才最终毅然选择点燃身上的汽油的。并对楼下喊话,只要他们撤人就可以坐下来谈。

  人死了,事还没完。地方政府的一句“暴力抗法”使唐福珍的数名亲人被刑拘,许多人连唐福珍的尸体都没看到。不禁要问一句,暴力抗法哪里来的?凌晨5时左右,大批身穿迷彩服的拆迁人员赶到楼下,将整个楼围住并开始砸门冲进楼里,“不分男女老少,见人就打”。在这样充满暴力的执法行为下,究竟该如何应对?难道就只能跺跺脚喊喊口号承受加之于身的棍棒?用自焚的方式来暴力抗法,这种暴力实在是孱弱至极、绝望至极。

  还要再问一句,到底是谁在暴力抗法?物权法颁布也有2年多了,可是在一些地方政府眼里却视同儿戏。即使要强制拆迁,管理部门也得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相关处罚决定,金牛区政府本身不具有实施强制拆迁的主体资格,同时也没有任何合法的拆迁手续,悍然派人冲进居民家里动用暴力强拆,这不是暴力抗法是什么?

  最后再问一句,谁有权力定性“暴力抗法”?应该是人民法院,而不是你地方政府。自以为是法律的代表,法律的化身,动不动就给人扣上“暴力抗法”的帽子,恰恰说明我们的一些官员法制意识何其淡薄,法制观念何等模糊!法不存在于白纸黑字之上,而吞吐于官员的唇齿之间,是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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