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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至少有一支义务消防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7日03:26  大众网-大众日报

  □记者 张子扬

  邱会东 报道

  本报潍坊讯 记者12月2日获悉,省政府确定2010年在全省开展以“夯基础、保平安、惠民生”为主题的城乡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

  活动要求,通过一年的努力,确保实现“ 五个明显提高”:城乡消防管理体系建设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率明显提高,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普及率明显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率明显提高,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覆盖率明显提高。

  省政府要求,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市政消火栓,已形成欠账的,2010年上半年前必须补建到位。乡镇消防规划全部纳入其建设总体规划;已通自来水的村庄应当安装消防栓。

  健全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灭火救援体系。年内,人口5万人以上、年生产总值在1亿元以上的建制镇及国家重点镇、省中心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其他镇办要建成政府专职或志愿消防队。

  提高社会单位和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90% 以上的村庄和城市社区要达到“五个一”要求,每个村居至少有一支义务消防队伍、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块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村民(居民)防火公约》,农村每村必须保证一处消防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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