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原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6日讯 省教育厅日前出台规定,要求每所中小学都要设家长委员会,让家长充分参与学校管理,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
根据该规定,学校每个班级均应在班主任协助下由学生家长推选家长代表,视学校规模每班推选1至2 名。各班家长代表组成学校家长代表大会,由家长代表大会推选出家长委员会成员。中小学应为家长委员会的设置和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
家长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