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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海南60年:1983年,中央为冯白驹平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7日07:01  南海网

  本报记者陈 耿

人民海南60年:1983年,中央为冯白驹平反

  冯白驹,原名冯裕球,学名冯继周,海南琼山县(现属海口)云龙镇长泰村人,1903年6月7日出生于农民家庭。冯白驹将军在极其艰难的环境中领导海南军民坚持武装斗争,二十三年红旗不倒,被周恩来誉为“琼崖人民的一面旗帜”。1955年他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是国务院第一届国防委员会委员。当年同时拥有3个一级勋章的人,包括十大元帅在内,全国只有51人。

  1957年,在广东开展的反右派和反地方主义斗争中,冯白驹受到错误的批判,被撤销省委书记处书记和副省长职务;1963年调任中共浙江省委委员、副省长。在“文化大革命”中,他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迫害。1972年初,在周恩来总理的关怀下到北京治病,1973年7月19日在京病逝。1983年2月,中共中央批准为冯白驹平反,撤销了原处分决定,恢复其名誉。此时,冯白驹已经逝世10周年,蒙冤已达26年之久。

  一份迟来的平反“通知”

  1983年春季的一天,羊城广州乍暖还凉,在广东第一轻工业厅工作的冯白驹的长女冯尔超,来到广东省委组织部。她是接到广东省委的通知后,来看关于父亲平反的中央文件的。文件的全称是“《中共中央关于为冯白驹、古大存同志恢复名誉的通知》(中央[一九八三]8号)”。由于这份《通知》当时无法复印,也不能带走,因此,冯尔超便逐字逐句地抄写下来——

  “中央同意中纪委《关于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问题审查意见的报告》,撤销一九五七年十二月广东省委第八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海南地方主义反党集团和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错误的决议》,撤销对冯白驹、古大存同志原处分的决定,恢复他们的名誉。冯白驹、古大存同志都是我党的老党员,他们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长期坚持武装斗争,对党对人民是有重要贡献的。”落款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时间为:一九八三年二月九日。

  抄完《通知》,冯尔超眼眶不禁湿润了起来,她这才相信,父亲的冤案终于被平反了,尽管这份通知来得太迟了!

  2009年11月30日,冯尔超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那一天她还抄写了两份文件,分别是1982年4月7日广东省委上报中央纪委的《关于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问题复查结论的请示报告》,以及1983年1月27日中央纪委发给中央书记处的《关于冯白驹、古大存同志的问题审查意见的报告》,这2份报告合起来约有1200字。

  据查,文件中提到的古大存(1896-1966)是广东五华人,解放前是东江纵队的主要领导人之一,解放后曾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副省长、省委副书记等职务,1957年在广东反地方主义时,与冯白驹一同受到错误的处分,1958年下放到广东增城县,任县委书记。1961年11月至1965年12月再任广东省副省长,12月起任广东省委委员。古大存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迫害,1966年11月4日病逝于广州。[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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