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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对《电摩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7日07:20  大河网-大河报

  □郭立场

  近日,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出台《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引发热议。为此,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拟上书国家标准管理委员会,申请暂缓实施电动车国标。(详见今日本报A12版)

  中国自行车协会提出暂缓实施主要基于五个方面的考虑。一言以蔽之,电动车一旦被当做机动车来管,不仅将令大批生产电动车的中小企业倒闭——超过500万就业工人将面临失业,还会令很多普通人失去最物美价廉的出行工具——按现有1.2亿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近亿人出行将受到影响。

  根据公开资料,《电摩条件》系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下属的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拟定,那么这个标准化委员会在制定这份标准时有无征求公众意见?人们不能不怀疑,这后面有利益集团在起作用。

  就公共政策而言,面对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应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方式渠道。同时,应建立透明、公正的遴选机制,公开参与者的条件、申请程序、遴选标准、选择结果及其依据,并建立相应的申诉途径。从长远来讲,中国应着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如环境保护组织、消费者利益组织、行业协会等,提高社会自治意识,为公众参与奠定广泛的社会基础,实现其实质意义上的参与权。如此,才能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不至于被利益集团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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