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吴明远 吴波)近日,四川省自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该市检察院《关于对诉讼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据了解,自2007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共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2077件3279人,审查起诉案件2674件4392人,对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94件,促使公安机关主动立案83件,这些被监督立案的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均作出了有罪判决;对认为审判机关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民事行政裁判,依法提出抗诉48件,提出检察建议58件。
今年以来,该市人大常委会将“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列为专题调研课题,多次组织人大代表,深入自贡市检察院和部分基层检察院开展相关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