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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催生诉讼监督决议

  本报讯(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佘建中 卞锴)近日,湖南省常德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该市检察院执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诉讼活动中相关法律的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诉讼活动中相关法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中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

  9月中旬,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市检察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及诉讼活动中相关法律的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执法检查。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认真分析了执法检查情况,以及检察机关在实施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各项诉讼监督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为有必要作出《决议》,监督并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在《决议》中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该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人民团体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共同维护国家法律公正统一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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