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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心”史效斌

  山东省临沂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罗庄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

  “检察机关如何履行职责、服务大局,不能光提口号、耍花拳绣腿,关键要用心并且做出实际成效来。”时隔两年,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大代表、罗庄区检察院检察长史效斌,始终用这句话衡量着自己的工作。

  细心:一份建议促成一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7月23日,山东省临沂亿鑫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临沂市、罗庄区两级检察院迅速采取果断措施,选调精干力量,依法从快批捕、起诉了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并快速查办污染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查了两名环保人员渎职、受贿案件,平息了社会舆论,消除了负面影响。

  案件办理后,史效斌针对污染事故的发案原因,提出防范对策,并向罗庄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在引入外来项目中应高度注意预防转嫁污染的建议》。罗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山长青还专门作出批示:区检察院立足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此建议很好,体现了区检察院较强的大局观念。

  9月1日,根据史效斌的建议,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全区开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展开专项环境治理行动。

  截至目前,全区已排查大小企业578家,共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156家,现已对环境、安全隐患较重的42家企业进行了强制停电、停产,对环境、安全隐患较轻的53家企业进行了限期停产整改,对61家隐患难以排除的企业和“土小”企业进行了强行拆除、取缔。

  精心:警示教育基地影响数千干部

  如何更有效地预防职务犯罪,是史效斌一直思考的问题。2009年3月,随着该院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建成,史效斌在罗庄区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在全区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的建议》,他建议制定全区党员干部分批、定期接受警示教育制度,将接受警示教育纳入党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为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史效斌组织干警,筛选了该院近年来查办的典型案件,并配以视频、浮雕等多种表现形式,增强警示效果。与此同时,他还组织干警精心编写讲解词,安排干警担任讲解员,使讲解极具感染力。

  3月26日,该院与区纪委、区政法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农村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在全区农村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工作。

  7月17日,临沂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李玉洪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后,对警示教育给予了充分肯定:“教育发人深省,具有很强的警示性,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一项有效举措。”

  截至目前,已有区人大、组织部、宣传部等53家单位,共计3000余名党员干部和近400名农村基层组织的工作人员,接受了警示教育。

  热心:为发案企业支招减少“滴漏跑冒”

  罗庄区企业众多,个体私营经济繁荣。近年来,个别企业因管理不到位、内部制度不完善,导致生产资料、产品被盗,企业管理人员挪用、侵吞单位资金等“滴漏跑冒”案件时有发生。

  针对这种情况,2008年3月,史效斌组织干警制定了《审查刑事案件服务企业发展的意见》,要求侦监、公诉部门在办案的同时,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堵塞财产流失的漏洞。

  今年2月,该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发现,涉案企业存在配件出入库程序不规范、库存配件长期不清点等管理漏洞,致使仓库保管员与外人长期勾结盗窃。在承办检察官的帮助下,这家企业很快完善了库存配件管理制度。

  “检察院真是热心,我们没有想到的,你们想到了,我们想得不够的,你们帮助完善了,服务企业经济发展,你们真是做到家了。”一位发案企业的负责人由衷地说。截至目前,该院已为23家发案企业支招,建立健全了31个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赢得了发案企业的赞誉。

  今年3月,罗庄区检察院又出台了《关于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规定》,对因犯罪行为遭受经济损失的企业,及时告知其在法定时间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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