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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在校就能旁听庭审

  本报讯 (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刘舟舟 肖建)从今日起,宁乡县法院将在中南大学法学院设立远程观摩法庭,选择典型性案件,通过网络远程传播开庭实况,大学生在校就能旁听庭审;而法学院则在法院建立 “中南大学法学实践教学基地”。昨日,双方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宁乡县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南大学博士生导师江必新,中南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健柏等出席签约仪式。据悉,教育研究机构与司法机关进行如此深度的合作共建,在省内司法系统和教育界尚属首次。

  法院提供学生实践基地

  根据协议,中南大学法学院将为宁乡县法院提供法官培训、疑难案件专家咨询、开放学术活动和图书资料等服务,而宁乡县法院则向该校法学院提供学生实践基地,在接纳学生进厂(矿、公司、机关)实习方面给予支持协作。双方还将共同组建科研团队,合作进行课题研究和业务培训、互派人员讲座交流,对司法理论与实践中的前沿问题、实务问题和热点问题开展科研攻关活动。

  江必新认为,法学院对法院干警进行理论培训、课题合作研究、疑难案件咨询,将有利于增强干警的大局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开拓理论视野,进而提高司法干警的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校园设远程观摩法庭

  据了解,今日上午9时30分,宁乡县法院将在设于中南大学法学院实验法庭内的远程观摩法庭开审一起大学生非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届时湖南法院网将对此进行网络直播。

  此案4名被告人均为“80后”,其中包括两名学生。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3月以来,被告人王江飞、冉隆清、吴鹏、苟华平等人组织90余人在长沙市望城县、宁乡县等地区,以推销天津天狮公司的化妆品为名,要求参与者缴纳2800元一份的产品费以获得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织层次,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依据,引诱、胁迫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传销活动骗取财物。

  “法学院和法院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有利于法律实务部门对高校法律教学的参与和指导规范化、稳定化;而在学校设远程法庭,则能使学生不出校门就能学习到法律的司法运行,领略到法律职业的风采,这在我校历史上还是第一次。”黄健柏这样表示。

  5名大学生各获资助2000元

  另外,宁乡县人民法院法官爱心助学基金昨日正式启动,5名在读大学生首批每人获资助2000元。今后,宁乡县法院将通过自愿爱心捐资的方式,捐助一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法律学子顺利完成本科或研究生学业,受助学生每年为5-10名,资助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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