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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民事损害可找调解委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7日09:0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12月4日,红花岗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正式挂牌成立。市民在遭遇一般交通事故民事损害时可通过该调解程序要求赔偿。

  据了解,由红花岗区司法局和红花岗交警大队在黔北地区率先共同成立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发生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在交通事故认定书生效后,自愿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申请并予以受理后,会在一个月内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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