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教育部:考虑接收将满6周岁儿童入小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7日09:19  广西新闻网

  每年9月1日开学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才能进入小学接受义务教育,而只晚一两个月甚至是几天就得再等一年上学。这一让不少家长苦恼的“幼儿园复读”现象引发不少争议。记者昨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目前正酝酿对严格的小学入学年龄规定“松绑”,学校在优先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可考虑接收将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已完成幼儿教育,但距6周岁还差两三个月的儿童,能否接受义务教育?”

  在回答网民的提问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教育部官方网站留言答复时表示,如果父母送距离9月1日还差两三个月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校可否接纳,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的立法宗旨,“我们认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对此,教育部有关人士解释,关于入学年龄的规定,教育部目前在政策上并没有调整;但在实际操作上,学校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的操作弹性。

  ■北京落点

  市教委:尚未收到教育部松绑条文

  市教委基教处有关负责人介绍,过去在小学入学年龄规定上存在一定弹性,但伴随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本市严格执行“年满6周岁才能入学”的规定,而且在有关部门对义务教育进行执法检查时,小学年龄不符规定将涉嫌违反《义务教育法》。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并未收到教育部相关部门关于入学年龄的新的司法解释,因此是否在入学年龄规定“放口子”,将会非常慎重。“小学入学年龄,可以推迟,不能提前。”

  业内人士分析,在本市幼儿生育高峰的背景下,小学满足6周岁儿童入学后仍有空额学位提供,在多数小学、特别是知名小学的操作空间不大。

  下一页第 [1] [2]页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