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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院倒车撞死男童无证司机判刑十个月

  本报儋州12月6日电(记者 林书喜 通讯员 钟振强) 今年7月4日晚7时许,住儋州市那大镇静园一街儋州市房地产物业总公司大院的钟某泓无证驾驶货车,在其所住的大院内倒车时将一名4岁的男童撞死。事故发生后,钟某泓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了30000元给死者家属。 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钟某泓无证驾驶、倒车不确保安全,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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