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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6日讯(记者 辛戈 通讯员 张朝晖)在处理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时,山西法院创新提出了“七个到位”。截至目前,各级法院执结和终结无财产积案22533件,是全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71.82%。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是指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权利难以实现的案件。“七个到位”:对经过穷尽执行手段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案件执行情况向双方当事人反馈到位;组织双方当事人召开执行听证会到位;对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到位;对特困群体的申请执行人救助到位;中止、终结执行裁定书质量到位;案件情况向党委、人大报告到位;案件情况向社会公开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