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
“十元店”,说来比蜗居还惨,蜗牛们好歹都是住“单间”,而“十元店”一间房上下铺住几人,实为床屋。走出校门到深圳谋生寻梦,无奈也好,无所谓也罢,如此能“屈”,可谓能吃苦的新一代,可见“十元店”存在的广泛市场。然而,存在是否合理?
钱没挣着身无多少盘缠,在高房价时代,许多大学毕业生落脚深圳,租不起房子只好选择“十元店”栖身,是个“理”———“情理”;深圳众多“十元店”隐藏于民居无照经营,规避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存在火灾、治安等隐患,被取缔也是个“理”———法理。当然这“情理”不能成为“十元店”违法经营的理由,但对禁而不止的这个“广泛市场”,能否换个方式对待它的“存在”?
借鉴香港“笼屋”制度是一个方式,“在人才市场附近盖一栋楼专门管理‘床位寓所’”也是一个方式,应该还有更多的方式,有待于有关部门“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