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居住地申领 当月申请次月发放
晨报讯(记者 孙韬)本月10日起,本市养老助残服务券申请工作将正式启动。从明年1月起,16岁至59岁的无工作重残人、60岁至79岁的重残人以及8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都可领到100元养老助残服务券,受惠市民约达38万人。
作为明年元旦起将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本市将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多种方式的养老(助残)服务。
记者昨天下午从市老龄委获悉,百元养老助残券的申请工作将从12月10日起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随时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申请手续。
针对之前有老人担心,本人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享受补贴会不会受到影响?对此,老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养老助残补贴将按现居住地进行申领。“这样就避免了由于人户分离造成老人无法跨区申领补贴的情况。”考虑到申请人可能行动不便,此次申请养老助残券可以由家人代劳。申请人户口与现居住地一致的,则只需要带两张照片、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即可。如果出现人户分离的情况,可在现居住地居委会提出申请,不过还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开具的证明。
■申请提示
已享养老服务券
不必另申请
养老助残券将取代现行的居家养老服务券。不过,目前已享受养老服务券的老人不必重新申请。明年1月新政正式实施后,老人的相应福利待遇将自动调整。去年本市在城八区和房山、顺义共10个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满足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每月50元至250元不等的服务券。
补贴高于新标准者
将保持不变
新政实施后,低于新补贴标准的将提高至新标准,享受补贴高于新标准的人员,补贴保持不变。比如,原来80岁以上生活能自理的老人每月可领50元居家养老服务券,调整后可领到100元养老助残券。
养老助残券申请当月无法领取,需要等有关部门核实后,次月发放到市民手中。每个月初,符合条件的老人和残疾人可以到居住地居委会领取,行动不便的,也可以由工作人员送券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