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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强占了我的门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3:12  扬子晚报

  南京江宁国际小商品城业主叶先生向本报96096热线平台反映:我自己的公司自己的门面,却被招商单位强占了门头,强换了锁,拨了110才要到钥匙。我的房子“两证”齐全,我怎么没了发言权?现在房子算是要回来了,可是奔走一个多月,那个不属于自己公司的门头还挂在房顶上,谁来承担我的损失?

  记者调查

  自己的房子进不去了

  2004年,南京市民叶先生看中了正在开发的南京国际小商品城中的一套房子。楼下两间门面房,二楼三楼可以办公、居住,一共289个平方,无论是户型还是面积,正好符合自己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虽然在江宁禄口偏远了点,但是政府重点工程,有发展前景。2007年拿到房子后,考虑到公司所在的写字楼租期还没到,商品城周边配套设施都没有到位,衣食住行不方便,就暂时空了一年多。

  今年3月,叶先生决定扩大公司规模,启用了商品城的房子,装修于五月份结束。因为一直忙着在银川、浙江等地接洽生意,再加上是新装修的房子,需要一段时间让污染物挥发,就没有立即搬迁,而是经常让工作人员前往打扫、开窗透气。在此期间,叶先生的爱人庄女士接到几次电话,对方声称是商品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商品城要对外招商,召集业主开会,并征求招商的意见,希望他们能把房子委托招商企业负责招商。因为长期在外地忙碌,电话中,庄女士一直强调,非常感谢业委会,但是房子准备自己用,不对外出租。

  10月底,回到南京的叶先生着手公司搬迁事宜。和妻子到达商品城后发现,原本打算做公司用的门头不翼而飞,被隔壁一家食品商贸店的门头所取代。更让他们气愤的是,自己的钥匙居然打不开门了,仔细一看,锁已经被更换。两口子赶紧拨打了110,在民警的协调下,物管才交出了钥匙。

  叶先生后来了解到,是商品城的招商单位南京豪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换的锁,换的门头,准备把他的门面租出去。“哪有这种道理,我自己的房子你凭什么随意处置?”

  索赔遭遇踢皮球

  昨天上午,记者到达商品城时,只见此商品城随着10月份的招商陆续到位,已经更名为“新华商食品百货大市场”。叶先生所购买的门面房,处于大市场临街的地段,隔壁“三棵树商贸”的门头“霸占了”他两间门面房的位置。从外表来看,还以为叶先生的房屋也出租给了“三棵树”。而三楼的屋顶上,工作人员正在搭广告牌架,“要在屋顶竖广告牌,事先也没有和我们沟通,只要是为商城好,我们是不会阻止的。”叶先生无奈地说。

  来到二楼,记者看到,阳台墙角的白漆已经脱落,地板也开始变形,“我们自己来打扫、通风时都很小心的,看天气预报有雨都提前关窗的。”叶先生说,发现锁被换了以后,把房子检查了一遍,不知道谁到屋里来开了窗户,雨水进了房间,“打算自己用,装修非常讲究,连封闭阳台的地面都铺的地板,结果现在遭了殃。”

  “业委会的工作人员确实打了好几次电话和我们沟通,希望委托招商。”叶先生告诉记者,商城因为交付拖延、招商不到位等问题,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矛盾比较多。业委会的工作人员态度很诚恳,说我家的房子地段非常好,希望能统一招商。“我非常理解其他业主的心情。”叶先生说,几十万投资了好几年,没有任何收益,大家都希望商城人气能旺起来。现在是起步阶段,业主应该支持,“但我们绝对不是因为租金低才不肯租的,是真的打算自己用,在没有接到业委会的沟通电话前,我们都装潢好了。”叶先生表示,当时购买这套房子时,看中的就是自己有产权,如果只有使用权,要跟着商品城一起招商,是不会买的。现在他也没有别的要求,就想把自己的门头、房间的墙面和地板恢复原样。“物业公司让我去找负责招商的‘豪洋公司’,我联系了一个多月,一开始答应恢复,一拖再拖,最后得到的答复是:你去告吧!”

  暂时“顾不上”解决业主问题

  什么人私自进了叶先生的房屋?记者陪同叶先生来到物业公司讲明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应该去找市场负责招商的南京豪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记者联系上该公司一位姓刘的负责人时,他表示,和业主沟通的工作由业委会负责,叶先生是否同意委托招商,他不清楚,但他是得到业委会同意的。目前正为招商忙碌,尽快解决业主投资几年,人气上不来的尴尬难题。至于叶先生家的问题,暂时还顾不上解决,要向领导汇报后,由领导定。“那何时跟领导汇报?”面对记者疑问,该负责人答复,领导特别忙,经常不在南京,“他是领导,什么时候到南京,我没办法知道。”该负责人如是说。

  随后,记者又与叶先生一起找到业委会一位范姓负责人。他说,为了商场的人气尽快上去,业委会一直在和业主协调,像叶先生这样一段时间在外地的业主也有好几个。经过沟通,有的业主口头承诺同意委托招商,业委会也作了记录。不过记录同时也显示,叶先生没有答应委托招商。

  律师观点

  招商的企业侵权了

  “招商的企业侵权了。”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陈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业主,叶先生对所购买的这套房屋有绝对的权利,使用的用途也由他来决定。房屋设施减少、损害,像叶先生遇到的门头被更换、地板变形等,根据《民法通则》和《物权法》,有权向造成损失的企业提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豪洋”公司准备在屋顶安装的广告牌,叶先生是否也有话语权?陈议表示,广告牌的设立首先要在市容部门备案,审批通过后,同时要得到业主的认可才能安装。

  实习生 赵雯 本报记者 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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