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检察官挽救失足在校生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3:41  大众网-大众日报

  □宗 耀管德毅 报道

  本报莱西讯 近日,曾经的失足者康某给莱西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寄来了感谢信,感谢他们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使其完成了大学学业。如今,康某已在深圳一家公司当上了销售经理。

  2008年9月1 日,莱西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受理了康某非法经营案,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康某24 岁,是江西某大学四年级在校生。2008年6月,他在同学的劝说和利诱下,到莱西市加入了传销组织,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了解到,由于康某9 月中旬就要大学毕业,批准逮捕就意味着被学校开除。通过进一步审查,办案检察官查明,康某参与传销数额刚达非法经营犯罪的起点,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诚恳,而且在校表现很好。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将案件撤回,予以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接受了该院的意见,将康某取保候审。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