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扬张晓琳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7 日讯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今天下发通知,要求实行道路交通勤务分级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将严格落实 24小时勤务制度,确保辖区道路不失控。主要国、省道,每天8 时至 12时、14时至18 时、20 时至 23 时,以大队为单位确保一辆警车上路巡逻执勤。遇有恶劣天气或重大事件发生时,实行全员上路。采用动态巡逻与静态纠违相结合,以动态巡逻为主的勤务模式,把握辖区交通流量大、违法行为突出的主干线,兼顾支线道路,通过线上巡逻、监控串点方式,向支线延伸管控范围,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立体交通安全防控体系。
辖区路段交通秩序正常时,路面勤务民警要遵循“有违则纠、无违则巡”的原则,保持二分之一以上的警力,到岗到位。发生一次死亡5 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或逢节假日、重大活动、天气突变等情况将安排三分之二以上警力上路执勤。高速公路出现5 公里以上严重交通堵塞及其他特殊情形时,民警要全部上路执勤,全力确保道路通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