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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伦涉黑案8日开审 文强涉嫌受贿首现起诉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3:47  国际在线

  今日上午,重庆王天伦涉黑团伙案将在重庆市五中院开庭审理,文强因受贿第一次作为证人,出现在检方起诉书中。根据起诉书,检方指控王天伦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此案被告23人,被控涉黑者20人。

  6名警员涉案另案处理

  王天伦于2009年6月19日被重庆警方刑拘,7月12日被批捕,11月20日,该案由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提起公诉。

  自重庆审判涉黑案以来,文强作为王天伦的行贿对象,首次出现在涉黑案的起诉书中。作为该案取证的证人之一,文强的证言,成为检方指控王天伦行贿、故意伤害的证据之一。不过,文强等6名涉贿警员,均不在此案被告人之列,仅作为证人出现,全部另案处理。

  起诉书显示,该案被告人中,王天伦家族多人被控涉黑,其中有其弟弟王东明、妹夫李沧海和姐姐王天秀。1999年3月以来,王天伦等人通过有组织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和非法拘禁等活动,致死1人、重伤1人、轻伤1人、轻微伤1人,实现对重庆合川生猪收购市场及重庆大渡口、九龙坡、高新区等猪肉销售市场的控制,非法获利上亿元。

  打出的猪肉垄断市场

  “王三”这个名字,对很多重庆人来说非常熟悉。

  王三者,王天伦也。

  不过,当地人介绍,王天伦被控前,敢当面喊他王三的人,重庆没有几个。2009年6月,王天伦被捕前,他执掌的重庆市今普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今普公司),已占据重庆猪肉市场41%的份额。

  起诉书中,王天伦团伙通过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手段,逐步垄断猪肉市场。具体地说,王天伦团伙只有一个手段:打。不把猪送给他的商户,打;跟他争夺生猪收购的,打;不卖他的猪肉的,打;抱怨他的注水猪肉的,还是打。

  兄弟姐妹分区包干“巡查”

  检方指控称,王天伦涉黑团伙以重庆永红公司,今普公司和梅林今普为依托,采取家族成员经营企业的形式来管理、控制其组织成员。

  王天伦安排弟弟王东明及妹夫李沧海,到合川开辟生猪的收购市场,笼络社会闲杂人等,在合川地区非法控制生猪收购市场。

  此外,王天伦还安排王天平和姐姐王天秀等人,负责重庆大渡口区、九龙坡区、高新区农贸市场的猪肉销售市场垄断经营管理。

  王天平、王天秀等人,长期对上述农贸市场进行“巡查”,对没有在永红、今普公司进肉的经营户进行语言威胁和殴打。

  买通警员保护手下

  检方指控称,王天伦团伙内部管理严格,赏罚分明,定期开会、会餐,处罚办事不力的手下,并出面解决因维护组织利益而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2000年2月,王天伦、王东明等为了争夺合川地区的生猪收购市场,与合川经营户杨业春所在的村社村民发生械斗。因有人受伤,王天伦后来支付1万元。2007年9月,因两名手下打死一人负案,为了助两人逃避打击,王天伦向办案人员支付80余万元。2008年9月—2009年2月,王天伦一名手下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刑,王东明安排另一手下每月给其家属送去2000元钱,还定期送钱到狱中。

  管理严格的最明显例子是:2000年7月,王东明认为一名手下“管理能力不强”,致使合川片区的猪源流失,影响了公司利益,将其开除。

  - 手段

  10年打字当头垄断猪肉市场

  起诉书显示,从1999年以来,王天伦等人控制重庆多处市场猪肉交易达10年之久。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成为主要手段。概括起来,王天伦涉黑团伙的手段只有一个:打。

  1

  不把生猪卖给王天伦,打

  1996年,屠夫王三成立了重庆市永红食品有限公司。公司以屠宰生猪为主要经营内容。

  为了保障公司有足够的生猪猪源,王天伦安排弟弟王东明、王天平等人,在原重庆合川市等地强行拦截生猪到永红公司屠宰,强买强卖。

  1996年8月和1997年9月,因为合川生猪经营户夏远东、黄文正等人不愿将收购的生猪交到永红公司屠宰,王天平等人殴打夏、黄两人,将生猪强行拉到永红公司屠宰。靠着殴打威胁等手段,王天伦等垄断了合川的6个乡镇生猪收购市场。

  2

  跟王天伦争夺猪源,打

  为了扩大利益,王天伦不仅仅要威胁殴打养猪户,竞争对手,也受到他的威胁殴打。

  2000年,合川生猪经营户蒙昌全以高价收购了1头生猪,遭到王天伦手下的殴打。

  2000年9月,合川生猪经营户杨天志以高于永红公司的价格到黄土镇收购猪肉。黄土镇,属于王天伦手下王洪伟的地盘。消息传来,王决定教训教训杨天志。几天后,王洪伟指使一人去杨天志的肉摊上买肉,随后割下一块扔掉,再由王洪伟等人以杨天志差秤为由找茬。无奈,杨天志被迫请王洪伟等10余人吃饭,还为他们买烟,赔礼道歉。从此,杨天志一家再也不敢到合川黄土镇收购生猪。

  3

  不卖王天伦的猪肉,打

  记者获知,王天伦曾在2003年,以让重庆市民吃上放心肉为名,写信给市长王鸿举,获得政府支持,成立今普公司,业务从屠宰为主发展到屠宰、销售猪肉并重。为控制和垄断猪肉销售市场,王天伦继续采取暴力手段。

  2005年,渝州交易城农贸市场内两名经营户,没有到今普公司进肉销售,被王东明发现。此后,两人到今普公司进肉时,王东明当着100多名经营户,持刀威胁并殴打两人。

  2006年7月4日,九龙坡冶金三村农贸市场一名经营户,没有在今普进肉。今普公司人员发现后,持刀当众将其砍伤。

  4

  经营户不满肉质,打

  王天伦获得市政府支持的原因是放心肉,但检方指控,今普公司曾销售注水肉,且殴打不满者。

  起诉书称,王天伦团伙在今普公司的屠宰场内,对生猪进行注水,并将注水肉以及检疫不合格猪肉,强行在其控制的农贸市场内销售。

  2005年年底,九龙坡区冶金三村农贸市场经营户卢勇,抱怨今普公司肉质不好。今普公司人员获知后,殴打了卢勇。

  本版稿件/本报记者 褚朝新

  - 揭秘

  手下雇凶致人死亡,王天伦四处托人探案情

  文强被指受贿20万摆平命案

  在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的起诉书中,文强首次出现在第二轮审黑案中。起诉书指控,文强等6名警员收受王天伦贿赂后,致使一桩命案中断侦查,被控制的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案子不了了之。

  为垄断雇凶杀人

  起诉书称,2003年12月,重庆市合川区生猪经营户潘桂生没有将收购的生猪交给永红公司屠宰,自行宰杀后销售。

  王洪伟在永红公司的例会上向王东明汇报了此事,王东明便指使杨玉华、王洪伟等人教训潘桂生。

  2003年12月15日凌晨4时许,杨玉华邀唐友彬、彭刚携带木棒袭击潘桂生,致其死亡。

  事后,王东明支付杨玉华现金1000元作为报酬,唐友彬和彭刚各分得500元。

  2007年9月,重庆市公安局、合川区公安分局以侦破潘桂生命案为突破口,侦办王天伦涉黑案,控制了唐友彬和彭刚。

  刑警总队警员受贿

  起诉书显示,王天伦获知此事后,找到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九支队副支队长李志,请李找办案警员打探案情。为此,王天伦在重庆市渝中区一家医院内送给李现金10万元。

  李志收钱后,找到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民警周洪平帮忙了解案情,送给周3万元。

  2007年9月11日上午,王天伦又找到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杨智,送给其2万元,请其帮忙了解案情。

  杨智收钱后,通过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民警,找到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肖英。在肖办公室内,杨智送给肖2万元。

  几天后,王天伦找到重庆劲力酒店董事长李劲松,出资50万元让李找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等人了解案情。

  李劲松找到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拜托他找文强帮忙摆平此事。在办公室内,李送给黄代强10万元。

  托老板送钱给文强

  起诉书介绍,之后,李劲松在重庆市渝北区加州蛇餐馆内送给文强现金20万元,请文为王天伦手下提供帮助。

  收取贿赂后,文强向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高层警员和办案警员施加影响,安排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将该案移交给黄代强分管的三支队办理。黄代强收受贿赂后,中断该案侦查活动,导致被告人在做出有罪供述后仍被取保候审,致使王天伦涉黑组织逃脱法律制裁长达2年之久。

  值得注意的是,文强等6名涉贿警员,不属王天伦案被告人之列,仅作为证人出现,皆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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