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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凶 帮人打架捅死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4: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事发高埗镇振兴路 行凶者被判处死刑

  本报讯 (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王创辉)几个人到发廊的包房内洗头,其间认为发廊妹在言语上侮辱了自己,就去找来朋友帮忙出头。在争执过程中,过来帮忙的29岁男子胡某祝用水果刀将发廊工作人员捅死。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胡某祝依法执行死刑。

  2006年8月16日21时50分许,朱某安、阳某军和“四川阿波”(另案处理)来到东莞市高埗镇振兴路一家发廊的包房内洗头。其间,朱某安认为发廊员工杨某在言语上侮辱了他,便打了杨某一巴掌。得知杨某被打,发廊负责人周某兵与朱某安等人商谈解决办法,其间,巡逻民警接报后前来发廊调解,但双方均表示可以自己解决。

  巡逻民警离开发廊后,周某兵、朱某安等人来到该发廊继续谈判。此时阳某军趁机离开发廊,找到了胡某祝、黄某波、邹某松前往发廊帮忙,胡某祝从他的出租屋里拿了一把水果刀以备打架之用。

  阳某军带着三人进入发廊,随后发生殴斗。胡某祝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21岁的发廊员工龚某文的肩部、背部连刺数刀。作案后,胡某祝等人迅速逃离现场,龚某文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判决胡某祝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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