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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勒索了,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4: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姜保)昨天下午,一件特殊的“案件”在佛山市第六中学“开庭”,“被告人”在1000多名师生的注视下,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这场虚拟法庭是禅城区检察院“彩虹”计划的一部分,在“庭审”结束后,一些学生还就校园外遭勒索的事情,询问检察官。

  对于学生们可能遭受的勒索侵害,检察官支招说,学生们最重要的就是要先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可以把钱交给犯罪分子,但要记住犯罪分子的特征,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警方破案,惩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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