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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4:16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本报评论员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这个“人”,指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群众的利益是由无数件小事、个别利益构成的,桩桩件件总关情。胡锦涛同志曾反复告诫全党:“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可以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是一块试金石,是检验各地各单位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深不深,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实不实的重要尺度。

  近日,我省个别基层医疗单位发生“右腿骨折左腿手术”、“疝气手术左右不分”事件。这两起看似荒唐的事件,深刻反映出所涉及的单位和责任人对群众利益漠然,尤其是对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不负责任,给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

  当前,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我们对存在的问题要正确对待,不回避,不诿过,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举一反三,深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科学的长效管理机制。

  全省广大党员干部都应以“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要求为标尺,深入查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工作作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比如,在乡镇、村,要着力解决农民看病、上学、安全饮水、居住环境等问题;在街道社区,要着力解决城市困难群众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障不完善等问题;在卫生医疗单位,要着力解决就医难、看病贵,以及端正医德医风等方面的问题。面对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转变作风,沉下身子、满怀深情,真正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多办惠民、利民之事。只有这样,学习实践活动才能得到群众认可,科学发展才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贯彻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要求,不是学习实践活动中的一时之策,不能光凭一时的热情,仅靠临时的突击,更需要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坚持。广大党员干部只有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才能顺民意、得民心,党的事业才能永远长久不衰、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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