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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贿赂文强“重庆屠夫”今受审 采取暴力手段垄断重庆多区猪肉市场,惹出命案后向多名警察行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4:3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特派记者刘伟)今日上午9时30分,“重庆屠夫”王天伦等23人涉黑案将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根据检方起诉书显示,文强曾收受王天伦的贿赂,充当了该涉黑组织的保护伞。

  15岁就成为省级致富标兵

  与黎强、陈明亮等一道,作为本次打黑中“重量级”的黑社会大佬,重庆屠宰行业的大佬———43岁的王天伦的审判更具标杆意义。据悉,王天伦将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以及强迫交易罪8项罪名。

  王天伦生于1966年1月,出生在重庆市合川区一农民家庭,其13岁时开始卖猪肉,14岁时摸索养鱼,15岁时,就成了省级致富标兵。1996年创立永红公司、2003年创立重庆今普食品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成为西南地区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企业。

  靠“强迫交易”做大市场

  据了解,1996年王天伦创办重庆市永红食品有限公司后,由于当时生猪屠宰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为了保证有足够的猪源,王天伦安排其兄王天平,其弟王东明和妹夫李沧海,笼络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在重庆合川区等地强行拦截生猪到永红公司屠宰,强买强卖。

  王天伦还安排王天平、李德勇纠集李伟、刘朝忠、李光良等人,在重庆市高新区渝州交易城农贸市场、念山苑农贸市场、重庆市九龙坡区冶金三村农贸市场、重庆市大渡口区九宫庙农贸市场等地对猪肉经营户采取殴打、威胁等手段,强迫上述经营户必须销售永红公司、今普公司的猪肉。

  1999年3月以后,王天伦将目标瞄向了重庆城区大部分地区,他的团伙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实现了对重庆合川,以及大渡口区、九龙坡区、高新区等猪肉销售市场近10年的非法控制,以此非法获利上亿元。

  强行销售注水猪肉给经营户

  除了采取暴力手段打压竞争对手外,以王天伦为首的涉黑组织,还在今普公司的屠宰场内对生猪进行注水,并将”注水猪肉”以及检疫不合格的猪肉强行在其非法控制的农贸市场内进行销售。

  为加大对组织成员控制的力度,王天伦及其弟王东明还要求组织成员定期开会、汇报市场情况,处罚办事不力的组织成员等。

  为保“兄弟”向文强行贿

  2003年,经营户潘桂生因没有将收到的生猪交给永红公司屠宰,被王东明安排组织成员唐友彬、彭刚打死。2007年,王天伦获知公安机关已对此事展开侦查,便找到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九支队副支队长李志“帮忙打探案情”,并支付给李志10万元“酬谢费”。李志收钱后又找到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民警周洪平(另案处理)帮忙,并送给周3万元现金。

  同年9月中旬一天,王天伦找到重庆劲力酒店董事长李劲松(另案处理),出资50万元让李找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另案处理)等人帮忙。之后,李劲松送给文强20万元、送给原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另案处理)10万元,请求帮忙此事。

  收钱后,文强向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相关领导和办案民警施加影响,并安排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一支队将该案移交黄代强分管的三支队办理。黄代强则不组织民警展开侦查工作、中断该案侦查活动,导致被告人王洪伟做出有罪供述后仍被决定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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