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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新办法”:既管公事又管家事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4:45  大河网-河南日报

  吉林省抚松县政府前不久出台政府公职人员问责办法,不仅将村主任、教师、公益性岗位纳入问责范围,还把是否有“虐待老人”等违反社会公德表现作为考核标准。人们对此颇多议论。

  县政府出台“问责新办法”

  抚松县地处长白山脚下,全县人口31万,其中政府公职人员约1.5万。自2009年7月起,公职人员有了“新家规”。

  “在基层乡镇政府检查工作纪律时,我们发现在公益性岗位中,一些人没有认真对待自己的岗位,单位对他们的管理也比较松散。”抚松县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副主任毛立宏告诉记者。

  公益性岗位暴露的问题是近年来困扰抚松县政府职能建设的一个日常性问题。

  抚松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柴寿山认为,当前国内各地行政问责大都以政府官员为目标,很少有人问责普通公职人员,而这些人同样享受国家财政拨款,在百姓眼里同样代表政府形象。

  “党员有问题,纪检部门查;机关干部、公务员有问题,监察部门查。但像教师、医生、村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就没人约束他们,仅仅依靠他们自律是不够的。”柴寿山说。

  抚松县出台问责新办法,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处罚标准不统一”。比如同样是上班时间打游戏,有的乡镇罚款100元,有的乡镇则罚款200元。因为“没有统一的标准,容易造成政府公信力下降”。

  《抚松县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过错问责办法》于2009年5月正式出台,经过几个月实施,逐渐步入轨道。

  管公事也管家事

  在抚松县监察局,柴寿山向记者展示“问责新办法”。“问责新办法”共7章38条,包括63种行为,涉及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

  抚松县的“问责新规”可谓新奇,它不仅管“8小时以内”,也管“8小时以外”;不仅管公事,也管家事。在被问责的63种行为中,既包括“酒后驾车”、“虐待家庭成员”,也包括“乱搞两性关系”,还包括“违反计划生育”等。

  柴寿山说,“新办法”特色鲜明。一是问责对象更加广泛,吃“财政饭”的人全部涵盖。二是问责更宽泛,不仅包括公务行为,还涉及道德行为。三是可操作性强,细化到具体岗位,便于基层单位操作。四是问责主体明确。如果问责人没有履行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直接问责。

  为保证“问责新规”有效落实,抚松县委统一领导,每个政府部门均配备具体负责人。个人被问责一次,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被问责两次,直接划为不称职;单位中如有两人以上被问责,单位奖金级别降格。

  柴寿山说,新的问责办法分工明确,通过群众举报、反映,可以做到有查必究。

  问责新尝试

  问责新办法出台后,有人拍手称快,也有人心存疑虑,担心管得太宽,难以落到实处。

  市民张先生的话代表了许多人的看法:“新办法既管公务,又管道德,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未免管得太宽了。”

  采访中,记者也听到不少类似声音。有人质疑抚松“新家规”的依据,比如问责中以“开除”追究责任的条款有无法律依据;如果真正追责到“开除”的地步,能否站得住脚。

  对抚松县的问责新规,更多的是认同和肯定的声音。

  一位在抚松县乡镇工作的基层干部说,眼下乡镇人员组成多样化,部分公职人员职责意识薄弱,问责自觉性差。“新办法”给公职人员戴上了“金箍”,警示其注意自身言行,以免因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后果。

  面对争议,柴寿山坦言,这是作为县级政府的问责新尝试,尽管还不尽如人意,但毕竟迈出了第一步。相信对提高政府职能效率,提升公职人员形象,会有积极作用。③13(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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