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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企业可批发烟花爆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5:00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7日讯 (记者黄强)今天,市安监局公布了限放区内的8家批发企业名单。据了解,我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已完全满足市场需要,今年原则上不再布新点。

  这8家批发企业包括山东省烟花爆竹经贸有限公司、山东焰火燃放有限公司、济南社兴供销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土产杂品总公司、济南繁荣商业有限公司、济南健智实业有限公司、济南奥宇实业有限公司以及济南万家盛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已经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可以在各自的经营区域内设置样品展示厅,方便零售单位购进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根据实际需要,市安监局延长了批发企业设立样品展示厅的时间。限放区内批发企业样品展示厅设置时间为2010年1月1日(农历十一月十七)至2010年3月5日(农历正月二十),比原来延长了20天。

  市安监局还要求,批发经营单位所设的展示厅不得审批为零售经营点;未换发批发许可证的企业,也不得开展2010年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经营业务。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区域分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历城区(限放区以外部分)、长清区和限放区等七个经营区域,批发企业不得跨区经营。

  此外,我市还作出一些规定。烟花爆竹禁销区域为集贸市场、节日售货大棚、展览展销会、山(庙)会、超市、购物广场、各类批发市场、娱乐场所、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国道、省道两侧均不准经营烟花爆竹;禁止走街串巷和室外摆摊经营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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