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了解到,近日,因交通肇事者逃逸,引发受害者家属拦路要钱的现象,时有发生。
市交警支队一民警介绍,这类现象多因交通肇事逃逸而起。受害者家属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做出过激行为。
记者从襄樊城区各交警大队了解到,各大队都有因交通肇事逃逸,给受害者家庭酿成悲剧的案例。交警部门只能通过社会捐助等方式,给受害者家属以适当补偿。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实施后,交通事故受害者可得到抢救费用,还可适当给予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目前,上级部门正着手研究具体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