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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港:偷运油漆过海 贪心司机被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6:19  南海网

  本报海口12月7日讯 (记者文刚 通讯员杨慧)今天凌晨,一名不法司机为了博取差价,在普通货物中夹带8.6吨易燃物品——油漆,企图偷运过海,在海口港被警方逮个正着。

  今天零时三十分,海口港客运派出所民警在轮渡码头对出岛车辆进行例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车牌为赣K3×××号的货车司机龙某在回答例行提问时吞吞吐吐,神情慌张。民警遂上前盘问,该司机声称货物上装的是食品罐头。民警见其形迹可疑,于是当场对该车依法检查,发现车厢外围堆放着一些糖果和日用品而非罐头,随即仔细检查该车货物,发现在车厢内的普通货物中夹带重约8.6吨的油漆。民警立即将龙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在民警的询问下,龙某如实交待说,若以普通货物的运输费用过海,再收取危险品货物的运输费用,这样可以从中多赚几百元至一千元的费用。当民警告诉他,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将被处以2万至10万元的罚款时,龙某此时后悔不已。

  港口警方介绍,油漆等易燃物品属于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在船舶运输的过程中一旦发生燃烧,可能导致船舶火灾,对船舶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将带来严重危害和巨大损失。

  警方提醒过往司机,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和驾驶人员必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过海必须乘坐专用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

  据悉,自今年以来,海口港客运派出所不断加强进出岛车辆检查力度,相继堵截查获52起司机夹带危险化学品乘船过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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