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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专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7:12  法制日报

  □互动专区

  据12月7日《广州日报》报道,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6日晚就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发布说明,称电动车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的,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

  如此洋气的“电摩”之名免费赠送了,其他部件显然不能再免费,不然,车主也会不好意思的:比如你去机动车道行驶了,养路费什么的肯定要交;年审什么的肯定要做……这样算下来,电摩就不是“穷人的坐骑”了。当然,这些成本公众要理解,升级换代哪有无本万利的买卖呢,说得好听一些叫做成长的“阵痛”。我更关心的是另外一些问题:一是,那些一不小心生产了电摩的电动车企业怎么办?据工信部最新规定,获得摩托车牌照的企业必须满足“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等众多条件,如果他们生产不出“时速20公里以下、体重40公斤以内”的电动车,估计只能关门歇菜;二是交不起这费那费的电动车主怎么办?公交路线无缝接驳了吗?或者还是职能部门给他们发了交通补贴?至少,马上养活不起的电摩总该有个地方可以优价回收吧。

  在电动车就要告别电动车之名的时候,很有必要回顾一下电动车的“坎坷人生路”:从1999年国家颁布《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那天起,电动车就踏上了“折腾的人生”,从鼓励制造到各地禁止、限制上路,再到解禁,一直到“新国标”出台,就没有消停过。2003年,福州禁售电动车,海口禁止电动车上路;2005年,珠海立法禁止电动车上路;2006年,广州市就电动车能否上路问题多次召开听证会;接下来是众多城市积极跟进……电动车的命运和自行车的命运差不多,总是不大适合在城市的马路上看风景的。

  在民生多舛的时候,在低碳生活拯救地球命运的时候,我们却在政策性地将电动车逼出城市的视野,是煞风景还是造风景?专家说,现在最低配置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也将远远超过40公斤。很多车主是不想花钱上机动车道的,更多人是不敢和汽车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的,我无法代表亿万车主,只想代表爱骑电动车的父亲打听一声:请问,哪有体重40公斤下的电摩卖?

  江苏宋桂芳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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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任官员到人大“辞行”应成惯例

  据《重庆晚报》12月7日报道,12月3日,重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四次会议,接受了王鸿举辞去市长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黄奇帆为代理市长。当天,王鸿举主动要求来到市人大常委会会场上,宣读自己的辞职报告。

  笔者以为,王鸿举主动到人大“辞行”的举动,为政府官员们作出了表率,应当成为一种惯例。这是因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它赋予了人大立法权、任免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四项基本权力。而在这些权力中,任免权是其他权力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然而,毋庸讳言,一些政府官员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并不认为自己的权力来自于人大,而是认为自己的职务是上级领导“栽培”的结果,人大的任命不过是走走过场。政府领导如果有这种思想,政府在处理与人大的关系时,就会不自觉地将自己放在主导地位,从而使人大监督失之于软。在此情形下,王鸿举亲自到人大常委会上宣读辞职报告,不仅表明政府责任意识的增强,而且对于强化人大的任免权和监督权具有积极意义,值得称道、应当推广。

  王鸿举主动到人大“辞行”,也给官场盛行的“离任文化”注入了一股清新的政治空气。“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离任官员希望自己给人民群众留下一个人缘好、威信高的印象本无可厚非,但是经验告诉我们,官员的威信来自于平时扎实的工作,在离任时过于追求形式上的热烈往往会适得其反。事实上,像王鸿举这样到人大“辞行”,实在不失为离任官员一种庄重、热烈而体面的“退场”方式。

  湖北瞿玉杰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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