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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计重相差10多吨 一脚刹车多掏2800元 一外地司机在兰陷入“跳秤”纷争:兰州北收费站计重64吨 天水路收费站计重50.6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8:27  兰州晨报

  12月7日,一外地司机在兰州北收费站踩了一脚刹车,核载49吨的大货车被收费站计重认定载重64吨,超出大货车在高速公路55吨的超限标准9吨。需要缴纳3245元的王师傅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在兰州北收费站滞留9小时后,又从这里驶出高速公路后再次原路驶回高速,开车前往天水路收费站重新计重,结果显示车货重量为50.6吨,而这一次,他只需缴纳400多元。

  ●货车“超限”

  通过收费站需缴纳3245元

  7日早晨,驱车几百公里从兰州北高速公路收费站准备下高速前往临夏的王师傅,在兰州北收费站等待的车辆计重的结果显示为64吨,超限9吨,需要缴纳通行费3245元。王师傅告诉记者对于自己的车重,他心里非常清楚,因为在他们装运货物时进行了称重,重量为54吨。在陕西榆林上高速时再次称重,重量与此相差无几,从刘寨柯再次上高速时,称重结果也相差不过几百公斤,而就在兰州,他的车竟然称出了令人惊诧的64吨。然而更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当他要求复秤时,收费站工作人员竟一口回绝。

  ●司机要求复议

  打监督电话被当“皮球”踢

  上午9时30分,经过3个小时的滞留,他与收费站交涉的结果是,收费站工作人员告诉他,要么找他们的领导,要么拨打在收费站口公布的三部电话,一部是甘肃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电话96969,一部是甘肃省质监局监督热线12365,另外一部是高等级公路服务热线0931-7761696。然而王师傅先后拨打三部电话时,却被3家单位当作“皮球”踢来踢去。

  对此,记者试图采访对王师傅的车辆进行收费的女性收费员,不料一名男性工作人员从旁边一个收费口探出头来大声制止女收费员不要接受采访,并满不在乎地让记者去找收费站的领导。

  ●记者采访收费站

  得到同样不予复秤的答复

  为核实事件的经过,记者随后又来到柳树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兰州北收费站办公室,在这里记者见到了正在协商问题的王师傅的副驾驶高师傅,他遭遇到了和收费岗亭类似的情况。

  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告诉记者,不容许复秤是政府部门规定的,计重结果为64吨,如果排除超限的情况,那就是司机在称重时踩了刹车。

  ●高速收费中心

  超限可能是司机“跳秤”造成

  在收费站明确答复对此次称重不予复秤后,记者又来到甘肃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计重收费实施后,部分司机采用“跳秤”的伎俩,即上下秤踩刹车的办法躲避收费,甘肃省高等级公路运营管理中心专门就此发出了《关于实行全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提出不许复秤,一方面是为了避免压车,另外一方面是为了避免部分“跳秤”司机在“跳秤”未果后要求复秤。从技术角度来说,目前全省所有收费站的计重系统都是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过的,在技术设备上不存在问题。

  ●司机坚称被冤

  一路开来都没出现超限

  对于高速收费管理中心关于“跳秤”的说法,王师傅坚决予以否认,他告诉记者,从陕西榆林装车时,他的车装载的货物大致在53吨左右,而且沿途三次称重结果基本相差无几,最大的误差也就是1吨左右,因为甘肃和陕西超重的标准都是49吨,超限的标准是55吨,超重每吨只收取非常少量的费用,而一旦超限,就要接受非常严厉的处罚性收费。他的车只超重两三吨,完全没有必要采用“跳秤”的方式来逃避收费,因为一旦“跳秤”失败,车辆重心下沉,计重结果将会大幅飙高,试想有什么人会冒着被多收几千元的风险去逃避几十块钱的通行费。据他介绍,当天他在出高速口时确实踩了刹车,原因是收费站有一定坡度,车辆有点滑行,车辆滑出2米就是收费站的升降杆,如果撞到升降杆会被认为是冲卡,因此他才踩的刹车。

  为讨清白 司机重上高速计重

  在收费站已经静候了近8小时的王师傅在得知管理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的主管部门不允许他复秤后。为证明自己确实没有超限,下午3时15分,他缴纳了3245元的通行费后从兰州北收费站驶上高速公路,下午4时08分,他的车在天水路收费站再次计重,结果显示为50.6吨。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应有监督

  一天之内出入两个收费站,两次计重,一次计重为64吨,超过高等级公路超限标准的55吨9吨,一次计重为50.6吨,只是超重1.6吨,两个收费站相距不到20公里,然而计重结果却出现了14吨的误差,而且就王师傅车辆的运载问题也完全是两种定性,一次是超限,一次为超重,超限与超重虽然一字之差,但二者之间隐含的意义和处罚的额度却有天壤之别。

  当天,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下高速公路的司机,他们说由于收费部门明确提出“不许复秤”,因此监督电话其实也就是“摆设”,司机们认为,如何对收费员的具体操作行为进行监督值得有关部门探讨。

  本报记者 党小军 见习记者 王博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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