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监督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建设中的资金使用情况,作为今年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点。
西安市检察院针对2009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情况,与陕西省高速公路集团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开展预防工作。宝鸡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为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快项目建设服务的8条意见》,强调在慎重查处与项目建设有关的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围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渭南市检察机关则配合有关部门在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廉洁准入制度,重点监督重要物资采购、工程监理、资金拨付、工程决算验收等环节。在投资4亿元的渭南市中心医院搬迁工程中,投标单位未达到法定数额,该市有关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后,及时进行了纠正。
从去年11月至目前,陕西省检察机关与当地发改委、财政等扩大内需政策实施部门密切配合,选择了74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共涉及投资1283.88亿元。在预防过程中,检察机关共提出检察建议200余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0余次,书面提出纠正违法建议上百件,有效防止经济损失达1.87亿元。
此外,该省检察机关还紧紧围绕民生领域的热点问题,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支农惠农等领域,扎实开展预防工作。咸阳市检察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农补贴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检察机关重点防范涉农补贴款发放工作中的职务犯罪。合阳县检察院根据群众反映的粮食补贴款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及时调查走访,发现16个乡镇普遍存在村里把农户粮食补贴款用做公用开支等问题。为此,合阳县检察院及时向县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使4639万元粮食补贴款全部兑付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