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装的窗帘和样品不一样
投诉,店主倒打一耙
金黔在线讯 发现送到家的窗帘与看中的样品不一样,消费者要求退款,却被商家“倒打一耙”:没有收到钱,要再次付款。昨日,记者从白云区消协获悉,陈女士在消协帮助下,不仅让经营者承认收到货款的事实,还得到了100元损失补偿。
11月10日,消费者陈女士在白云区某窗帘店定做了6幅窗帘,总价为1720元。10天后来安装,发现窗帘底纱上有污渍,加上当时天色已晚,陈女士支付了1620元后,扣下100元,等待商家换好后再付钱。然而事后陈女士却发现装上的窗帘不对劲,经过一番比较,她发现家里的窗帘比她在店里看到的样品布质量差一些。店主却称样品是去年的。
11月23日,陈女士以“样品与实际不符”为由向白云区消协投诉,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可商家却称没收到货款,想耍无赖。
在消协工作人员调解下,最终商家承认已收到货款,并将陈女士扣下的100元钱作为损失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