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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称将研究是否松绑“年满6周岁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09:15  城市晚报

  据《法制晚报》报道 针对近日教育部将小学入学年龄规定“松绑”的传闻,昨日上午,教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各地教育部门应依法执行“年满6周岁的规定”,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针对有家长希望放宽小学入学年龄的意见,有关部门将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

  此前,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的6岁男孩小明在入读一年级仅三周后,却被赶出了校门。原因是他生于2003年9月4日,距达到入学的法定年龄差4天。在金坑小学的同一个班里,有近10名学生与小明有相同遭遇。

  7日有媒体报道,教育部目前正酝酿对严格的小学入学年龄规定“松绑”,学校在优先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可考虑接收将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当天上午,教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

  教育部认为,各地教育部门应依法执行“年满6周岁的规定”,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称,针对有家长希望放宽小学入学年龄的意见,有关部门将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

  链接

  教育部网站撤下

  不满6岁儿童也能入学回复

  6日教育部官方网站一则留言答复引起了社会关注。有人据这则留言推测教育部将对入学年龄限制“松绑”,但记者7日再次登录教育部网站发现,教育部已经撤下了这则答复。

  教育部网站挂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问题:已完成幼儿教育,但距6周岁还差两三个月的儿童,能否接受义务教育?

  答复:如果父母送距离9月1日还差两三个月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学校可否接纳,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义务教育法》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素质”的立法宗旨,我们认为,学校在优先接收和保障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后有学额空缺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接收即将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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