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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元1度电 霸道何时休

  11月10日,本报《电费每度收一元 租房也有潜规则?》见报后,很多市民拨打本报热线82205000反映情况。记者发现,“一元电费”都是房东向租客代收电费所致,而且大部分是安置小区。如何规范租房小区的“一元电费”问题?您若有高见,可致电本报热线一起讨论。

  租 户

  图方便只好委曲求全

  刚刚二十出头的马亮明是望城人,来长沙工作已有一年多,一直租住在芙蓉南路莲花小区附近。“虽然只有一个人住,但是一个月下来,还是要用50多度电。”马亮明简单算了笔账,对比0.63元/度的居民用电标准,他每月至少要多付电费15元钱。

  是不是房东将公共区域的电费平摊到各个租客电费中了?马亮明称,自己租的是一室的单间,因此根本不存在电费分摊问题。记者调查发现,马亮明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了一元一度的电价。莲花小区附近不少租户都是按一元一度的标准向房东交纳电费。

  房 东

  公共区域电费需分摊

  《电费每度收一元 租房也有潜规则?》见报后,火炬4片一些房东向本报热线反映情况,称他们也无奈,因为租赁房屋中公共区域(如客厅、卫生间、厨房等)的电费必须得分摊到各个租户的电费中,再加上“电损”,这样,电价就达到了一元一度。

  据了解,火炬4片一些房屋都是租给多个房客,因此每个房客房间里都单独安装了电表,但是客厅、厨房、卫生间等公共场所都由房东承担电费。记者问:“你们如何认定这些分摊电费加起来应该是每度电费一元呢?”房东李先生笑着说,这个倒没有标准,只是我们这里的习惯。

  李先生坦言,并不是每套出租房屋都存在公共区域电费分摊问题,像单一房客租房或是一室一厅房屋,就不会有分摊情况出现。

  律 师

  一元电费有违《电力法》

  记者拨打市物价局电话,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长沙市居民用电标准是0.588元/度,加上6%的二次供电管理费用,一般居民电费交给标准是0.63元/度。相关负责人称,租户在租赁房屋、签订协议时,可以向房东讲清楚电价的相关政策;假若一些租客正住在“一元区”,“他们可以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相关工作人员将会上门调查。”

  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罗迎华律师说,因为电力部门结算电费是以房屋产权为单位(也就是房东),抄表电价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执行。而电力部门认为房东收取承租人1元/度电费的行为属于住户内部电费的分摊,并且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自己无权监管。

  罗迎华认为,居民用电的电压较低,即使有分表电损也是非常的小,而房东收取1元/度的电费是明显偏高,也是违反《电力法》的。如果确实有此情况发生,承租人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要求退还多交的电费,物价部门也有权对该房东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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