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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纸举报揭开农村电网改造中的贪污黑幕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10:53  南海网

  

海南:一纸举报揭开农村电网改造中的贪污黑幕

  办案检察官到案发地调查农村电网改造中存在的漏洞

  农村电网改造贪官屡屡触电

  海南检察官通过办案发现“私人供电资产有偿移交”为贪污贿赂犯罪留下可乘之机

  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是国家支农惠农的一项民生政策。近年来,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都投入巨资,下大力气改造农村电网。然而,电力系统的一些贪婪之徒,却趁机将手中的权力当成捞钱的工具———有人将国有电力设施虚报为个人财产,以骗取国家补偿款;有人在主管供电资产补偿审批工作中收受好处费;还有人变卖电网改造旧料不入账,虚开发票,侵吞电力工程款,等等。

  2008年以来,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共立案查处海南省电力系统中涉及农村电网改造的职务犯罪案件14件25人,涉案金额高达300余万元。其中包括海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原农村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邓小林、澄迈县供电公司桥头供电所原所长冼景美等人。

  为什么在农村电网改造过程中会发生如此多的职务犯罪案件?怎样才能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今年12月初,记者采访了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办案检察官,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

  1 一纸举报,揭开农村电网改造中的黑幕

  2008年初,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收到澄迈县群众举报,称时任该县供电公司桥头供电所所长的冼景美将国有、集体所有的电力设备虚报为个人财产,以骗取国家农村电网改造补偿款。

  经过初步调查,检察官发现,从2000年开始,依据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加强电力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南省实施改造农村电网、改革农电管理体制、城乡同网同价即“两改一同价”政策,农村供电资产移交海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资产移交原则是国家供电资产直接上划,集体供电资产自愿上交,私人供电资产有偿移交。就是“私人供电资产有偿移交”这一规定,给冼景美之流贪占农村电网改造资金留下可乘之机。

  冼景美交代:“我得知海南省执行国家‘两改一同价’政策及补偿原则后,将澄迈县桥头镇一些供电线路、设备作为私人供电资产向澄迈县供电公司提出申报,要求给予确认、评估及补偿。很快,海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将补偿款106.6万余元转入澄迈县供电公司账户,澄迈县供电公司将这笔款付给了我。接着,我以原先漏报马岛、桥头墟、昌表村等地一部分高低压线路系私人供电资产为由,又向澄迈县供电公司提出申报,要求补偿。海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审查后将我申请的补偿款22.4万余元转入澄迈县供电公司账户,澄迈县供电公司除抵冲所欠电费8025.84元、扣除移交工作业务费用2000元外,将所剩补偿款21.4万元给了我。”

  一个小小的供电所所长先后两次申请农村电网改造补偿款,海南省电力有限公司都没有认真核查,就顺利拨款?冼景美是通过什么关系得到这么多补偿款的?办案干警理清思路后,加大了审讯力度。冼景美交代,他是通过海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农村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邓小林帮忙,并给了邓小林3万元好处费。[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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