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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强住男方父母家不肯走获15万元补偿最终迁出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10:57  扬子晚报

  本报讯 男子婚外留情导致女方怀孕,女方住到男方父母家后产下一名女婴。后男方父母要求母女搬离房屋遭拒,遂将母女二人告上法庭。近日,江阴法院受理了这起确认房屋所有权案件,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由男方补偿母女15万元,女方搬离房屋的调解协议,同时原告撤回了诉讼。

  2007年,青岛女孩杨某与江阴男子王某同在云南出差时相识,因互生好感而发生了一夜情,当时杨某并不知道王某已婚。之后,杨某回到青岛老家,并与王某断绝了联系,原本以为两人不会再有任何瓜葛,但是杨某回去后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于是千里迢迢赶到江阴寻找王某。杨某到江阴后才得知,原来王某早有家室,但是王某本人却始终不肯露面。通过当地派出所的努力,杨某被接到王某父母的房子里居住。

  杨某在王某父母家住下后,与王家二老的关系一直不和,但王家二老也没有将她赶走,因为王某婚后没有给王家生下一儿半女,王家二老也希望杨某能给王家生个儿子,延续香火。直到去年4月,杨某产下一名女婴,王某都没有出现,更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而此时,王家二老对杨某母女的态度急转直下,同年8月的一天,王家人为把杨某母女赶出去,几名王家人闯到杨某住的房间,将热水瓶中的水倒在婴儿身上,试图将小孩烫死,后因热水瓶是冷胆才未酿成惨剧。而杨某认为自己的一生都被王某毁了,回老家无颜见父母,死活都不肯离开王某父母的房屋,除非王家人补偿她100万元。

  今年4月,王某的父母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杨某从他们的住所搬迁,而杨某拒绝迁让。就在法庭对案件进行调查时,王某竟然否认孩子是自己的,并坚称女婴与自己没血缘关系,但王某拒绝做亲子鉴定。于是承办法官多次上门做双方工作,并邀请地方派出所和司法所出面一起协调,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补偿给杨某精神损失费和孩子的抚养费共计15万元,杨某搬离王某父母的房屋,同时王某的父母也向法院撤诉。目前,杨某已经带着女儿离开江阴回老家生活。

  (刘俊 敏晓 久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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