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毅蕾报道:昨天,上海市监察局开出“钓鱼执法案”发生以来对涉案领导的第一张“罚单”。浦东新区副区长陆月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导吴福康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上海市监察局的处分决定,依据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调查组认为,原南汇城市交通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对驾驶员孙中界非正常执法取证的“10·14”事件发生后,陆月星作为浦东新区负责“10·14”事件处理的副区长、吴福康作为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主要领导,没有对该事件的事实真相深入核查,轻信了基层执法大队对该事件的情况报告,并同意根据这一报告撰写新闻通稿,以致公布的调查结论与事实真相不符,误导了社会公众,损害了政府形象。
据了解,浦东新区、闵行区等信访部门已怪遭钓鱼执法的数千车主进行了登记,但目前还没有启动调查核实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