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报告提出具体建议,认为水务改革的着力点不在产权而在经营权,地方政府应当是供水行业的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行业特许营业的主体和水价控制主体,在保证地方政府所有者地位和控制力的前提下,建立社会资金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通过立法明确供水事业定位和改革目的。(周斌)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