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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安点评]电动自行车国标应为消费者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08日17:37  中国广播网

  【事件】支持新国标的人认为,电动车无论是在速度、价格还是出行的方便度上,都有无可替代的优势。而且电动车的能耗是摩托车的六分之一,汽车的十二分之一,对环境保护有很大的好处。【电动车新国标即将出台 有人欢喜有人愁】

[王志安点评]电动自行车国标应为消费者负责

  中广网北京12月8日消息 即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新国标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将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王志安作如下点评。

  王志安:中国以前被人叫做“自行车王国”,其实中国现在应该被称为名副其实的“电动自行车王国”,截止到今年为止,中国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有1.2万辆,平均每10个中国人就有一辆电动自行车,这个所占比例基本是全球最高的。

  自从电动自行车1995年在清华大学被研制成功以后,这14年里面,在中国的发展可谓是突飞猛进,截止到今年,大概是一年3千万辆,而全世界90%的电动自行车都是中国生产的,在这么迅猛的产业发展过程中,就会带来一些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电动自行车不断的违标,超速。

  比如我们在1999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标准中,就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是不准时速超过20公里/每小时的,但是我们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多数为了迎合市场的需要,不断的超过这个速度的限制,最快的已经达到每小时40公里。

  外观也在改变,最开始的自行车就是一块电池加一个助力的发动机,越往后来你会发现,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像摩托车,这些重量比较大,外观像摩托车,速度比较快的电动自行车,就行驶在我们的非机动车道上,所以非常危险。

  今年1-10月份,仅杭州一个城市,发生在电动自行车上的车祸导致的死亡人数就有110人,占整个交通肇事死亡人数的17.9%,想想全国这个数字可能更大,目前新的电动自行车标准,其实就是重申了1999的标准,但是,为什么这次引起这么大的反响呢?

  因为,按照这个标准,带来了自行车协会和摩托车协会的博弈,一旦这个标准确定,我们很多的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商,可能一夜之间就面临重新整合。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如果是要纳入电动摩托车进行管理,因为这次规定,重量超过40公斤的就要按照摩托车来计算,那么他投资的门槛就必须是一个亿,固定资产必须是八千万。

  这样一个门槛,我们现在这些电动自行车厂商是达不到的。所以我认为,行业之间的利益博弈必须要向我们消费者的安全来负责,在这一点上我觉得是毫无疑义的。但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就需要我们配套的后续措施,不能只是简单的静止,还要为我们这个产业要进行一个配套的措施,才不至于引起一个绝大的震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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